沒有影子的人 wrote:不知法官開什麼車讓他...(恕刪) 台灣的法律 台灣的法官讀書讀到傻掉了收購贓貨才判賠八千 不是錢的問題好嗎那這樣偷東西的人都沒是沒罪了現在的法官腦子都不知道在想些什麼東西如果是他賓士車被他看他會怎樣新聞的女車主應該把新聞鬧更大一點我支持她
這個法原基礎可能是大水庫理論他把偷來的都放在一個水庫裡有人需要他就轉手如果轉手的剛好就是你原有的那他就是物歸原主不算是偷啦沒算妳保管費就不錯了法官不知道在想什麼我每天都會經過一家半夜才開工的修車廠大家都猜的到有可能是殺肉的後來開2手車行的朋友跟我證實那是做啥的我想只有警察看不出那是做啥的而且他就開在馬路邊可能因為警察不能跨區查案所以呢搞定那個區的長官就好辦事了因此大家耳熟能詳的金錢抱前2年我看他們可能鎖定MARCH的零件所以常看到MARCH現在麻痺了也不想去注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