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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夠誇張的白目.Part 1,Part 2,Part 3 小結局已合體上文....

2011/1/2, 倒楣的一天..遇到這種事實在好氣又好笑..但實在有夠誇張..話說2010 12 中才牽回愛駒, 日前也才剛鍍完膜. 我想每個人對自己的愛車一定都是呵護有加. 但車子好端端的停在自己社區的停車格竟也被A 到, 擦撞小弟的愛車肇事主竟”又是”住在樓上的鄰居.

為什麼說是”又是”, 因為小弟的前一部W203 也曾在數年前被這位天兵擦撞過, 撞了之後竟當做沒事依然將車開出去. 碰巧下停車場取物發現右前保桿被撞留下紅漆(小弟之前的W203是銀色), 想說怎麼什麼時候被撞自己都不知, 往右前方一看竟看到右前方的鄰居的紅色保桿左後方有銀色漆屑 ?! 一看擦撞高度及痕跡, 兇手是誰不用說也知道了. 那一會,小弟自認倒楣, 想說鄰居就算了. (只是有點妒爛, 怎麼撞了鄰居的車子還當做沒發生 ? )

數年前放過了他, 但有一就有二, 果然新迎取進門的愛車1/2 就又被擦撞了. 由於在地下室光線不是很明亮, 而且車子是黑色, 1/2 上午進出車庫竟都都沒發覺愛車已被撞, 直到1/2下午又去車上拿東西完後就在要離開時瞥見怎麼右前保險桿上方滴到什麼東西,蹲了下來看, 手一摸, 疑, 怎麼擦不掉, 當下取出手電筒照個仔細, 哇靠 ! 一照下竟發現右保桿不知何時被撞花了?! 當場心淌血不已,接下來更誇張, 再更仔細瞧瞧, 被擦撞的痕跡上有黑色奇異筆塗過的痕跡 !

靠北邊走勒…阿這是什麼狀況 ? 1/1晚上才在車庫擦完車都沒有這個擦撞痕, 1/2車子都還沒有動過, 怎麼會這樣 ? 當下又讓小弟的腦海晃過數年前的鳥事, 往右前方停車格望去, 鄰居的車子並不在. 這下不是歷史玄案了 ? 好吧, 除了心在淌血外, 火氣也上來了, 當下到警衛室要求調錄影帶看能否抓到這可惡的東西. (看圖吧..有夠誇張的..那些不規則的線條就是以奇異筆X軸Y軸胡亂地塗上的樣子..)


好吧.長話短說, 怎個過程就是如下面的過程:

白目鄰居上午 10 點左右要開車出門>上車後倒出他的停車格>不長眼睛地以他的左後方擦撞我的右前方>發現擦撞了下車查看>發現事態嚴重>速速將他的車停回他的停車位>上樓出門去文具店購買黑色奇異筆>買回下樓後蹲在小弟車旁以奇異筆胡亂塗抹>塗畢上車落跑, 當做沒發生沒人發現.

以上的整個過程都在社區監視錄影下一一呈現出來, 當下至附近派出所先備案(一定得備案, 因為整個事件過程均在社區私有區域發生, 並非如在大馬路上發生, 所以不屬台北市交通大隊負責)

1/2 晚上終於等到這個可惡的東西回到社區來, 當下登門拜訪…(待續...拍謝實在氣了一天沒力了..一有空Part II 馬上上載..)

有夠誇張的白目.Part 1,Part 2,Part 3 小結局已合體上文....

Part II 移至與 Part I 合體..預計會有 Part 3 結局再報..

Part II...

在此先謝謝個位大大在此寒冷的日子給小弟溫暖, 昨晚氣得睡不著在床上翻來翻去..省吃減用買了一部愛車不到兩週就被這個白目天兵給"破身"了..話說若是自己撞的也就罷了..好端端停在自己的停車位都會飛來橫禍, 真是鬱卒..

其實小弟最氣不過的是以下幾件事:

1. 被他擦撞已不是第一次, 第一次那時搞不清楚怎麼發生, 第二次撞了一樣當做沒發生落跑, 好險是這位天兵當時不曉得湮滅証據, 在他車上及我車上都留下雙方的烤漆才被小第抓個正著. 而這次更可笑的是他學會了要湮滅証據, 竟是以此方式來掩飾他的過失.

2. 此點最為"妒爛" ! 就是以奇異筆來塗抹擦撞的傷痕..這樣做不就是等於殺了人後將人分屍而後棄屍 ? 意圖掩飾罪刑及証據 ? 小弟在想, 若我昨日不查就將愛車開出去然後才發現, 很容易就會認為是在外頭被不明車擦撞而自認倒楣了事. 那對方大可以說那是我在外頭被撞的而撇清關係不承認. 若是這樣的意圖就更令人不齒了.

3. 至警局已備案, 警方指出由於是在私人土地所發生的擦撞, 並非交通大隊管轄範圍, 所以僅能備案做記錄. 但因發生擦撞逃避,雖屬民事刑責, 但對方暗地掩飾証據則是屬"損毀"(這是指對方以奇異筆塗抹擦撞傷痕意圖掩蓋這舉動); 是罪加一等. 就如同小弟第二點指出的比喻, 若是過失殺人自首可能就此一罪, 但若後來為掩滅罪刑而將受害者支解並棄屍, 這就罪無可恕了..小弟是除了可以以民事提狀請求賠償外, 是可以另外告他"損毀"的.

4. 昨晚談判的內容皆有錄音, 對方坦誠從擦撞到以奇異筆塗抹擦撞痕跡皆是他所為, 理由是因為他說他說他很忙所以就先自行以這些手法處理善後, 聽到此我真的是捏著拳頭想鎚他幾拳. 目前等車子拖回原廠估價後要求他全數賠償, 至於他欲請保險公司來與我談判則被我拒絕. 當然我也做了較壞的打算, 就是對方只想草草修復了事而不想全數賠償, 這點小弟目前打算請社區主委做第三証人, 若對方耍賴則要求管委會發文社區各住戶並行公告, 說明社區有此等惡行之住戶, 請大家小心.

寫到這裡, 就先行暫告一個段落, 希望能讓此事件有一個善了. 至於後續這位白目天兵是否能如他所說全數賠償(修車費/代步車費用or 上班交通費/委託業務購買保險桿飾條配件費用), 若有後續發展再分享給大家, 希望一開年的霉運就此消除, 過過運吧...

再補上一張更清楚的照片, 以奇異筆塗抹掩飾擦撞痕也就罷了..還塗抹到沒擦撞的部位, 留下由上往下的筆痕, 牠以為是在留簽名照的帥氣簽名喔 ? !


有夠誇張的白目.Part 1,Part 2,Part 3 小結局已合體上文....

Part 3...接近結案分享..

1/2 被 Kiss 至今算算已過了 5 天, 頭3天都沒辦法睡好, 老實說就是一股氣難以消去. 從1/3~1/5 除了上班外, 就是準備和解的東西, 從和解書的撰寫到民事/刑事法條研究, 全部是自己到處收集資料弄出來的. 在此也謝謝MB01的各位在文字及精神上的支持.

1/5 晚上 11 點左右已在要求社區主委當第三方和解證人下簽署完和解書, 對方也依照和解書內容所提出的和解條件將第一筆將愛車"恢復"原狀的費用(以原廠估價單做為憑證)交付給我, 剩下的賠償部份就是"進廠期間上下班計程車資", "自行購買鍍鉻飾條"及"新保桿補做鍍膜"這3項費用在全數完成後再向對方依單據請款.

在這邊簡單與各位分享和解的大約情形..希望大家平安碰不到我的經驗..


1. 此次愛車停在自有的停車格, 而且是靜止狀態, 被對方撞損, 對小弟財產而言是"損毀".

2. 對方不慎"損毀"雖屬非故意疏失, 但撞了不主動通知小弟, 可能叫"逃離"(這點我不知如何講出個合適的字眼), 若在公有馬路上擦撞逃離, 叫"肇事逃逸", 但這是在私人土地民宅發生, "肇事逃逸"這名詞應不適用.

3. 酸(台語的"逃"發音)後再以奇異筆塗抹擦撞受損部位, 以企圖掩蓋其疏失, 這個做法則是"二次損毀", 再次傷害.

以上這3點就小弟看來, 1與2都與人性本能有關, 一時的不查及疏忽每個人可能都會有, 闖禍後若無人知, 36 計走為上策也是人性本能. 所以我只能說自己衰, 氣也沒用..因為撞都撞了..但是就是"二次損毀"以奇異筆塗抹擦撞傷痕企圖掩蓋這件事就完完全全無法接受. 與身邊熟悉法律的朋友聊過後, 單單第3條就讓他很頭大了..(聽說若不與對方民事和解, 而對方提告, 那肇事者關定了..而且將留下前科.

基於以上3個論點, 小弟從事發當天至1/5, 共有3次面對面協議, 期間很清楚的將這些問題告知對方, 讓對方知道事情的嚴重性, 基於此點請對方接受小弟合理的民事賠償請求, 否則提告輸贏立刻見曉.

針對所謂"合理民事賠償", 個人並無過份之要求, 重點在於要求"恢復" 而非"修復", 這點就僅是我個人很基本的要求. "修復"意指"修理", 而"恢復"則解釋為"恢復原狀".

為何要求"恢復"而非"修復", 原因是小弟愛車到手不過兩週, 雖說已落地, 但機乎等於新車, 要求恢復應該是合理的. 我想若今天愛車已開過1 or 2 年, 則我將只會要求"修復", 所以對此損失, 小弟要求"保桿換新"而非在受損的保桿上研磨補土烤漆. (僅保桿外殼換新, 前保桿內尚有六顆倒車雷達表面亦有受損, 但小弟沒有要求"恢復")

事情到此總算快要告一個段落, 剩下的就只是要等已安排進場維修要到月中後才能進場去. 零零總總寫了一堆, 傷了各位眼睛請多包涵, 最後祝個為愛車及MB01同好新年快樂...



* 話說城裡宅院的員外一生夢想娶"塞外西域"的美女為妻, 但苦於路途遙遠且所費不貸, 為此省吃減用存了好幾年終於有機會納娶塞外西域美女為妻. 為此特差使家中壯碩長工小李驅駿逸馬車從城裡出發至塞外將即將成為愛妻的美嬌娘迎娶回來. 路途遙遠, 來回需要好幾個月, 員外萬萬沒想到年輕壯碩的長工小李年輕氣盛, 一時失去理智竟在回城的路途中上了員外即將迎娶的西域美女. 無耐錯誤已經犯下, 讓長工回到城裡後心中頗為擔憂,深怕員外發現將難以收拾, 所以想了一個辦法想掩飾自己所犯下的錯誤.

什麼辦法 ? 先說是接近 18 禁, 不想看請不要往下看,有違版規也請告知修改..


























洞房花燭夜當晚, 員外興沖沖吹熄了洞房裡的大紅燈籠, 準備.....之際, 竟在新婚的西域夫人的某個重要部位看到黏個紙條, 上頭寫著"稟告員外, 我絕對沒有對夫人做出不禮貌的事, 長工小李 留"........

看得懂這個笑話了吧...不用小弟解釋吧..? 好冷...
2011-01-03 1:25 發佈
看到奇異筆補漆
不知該哭還是開笑
加害人真的是很天兵
樓主請節哀
我的愛車也是
不但將行李箱撞一個小凹
扯的是還可以將保險桿上面撞破
推測是拿什麼重物沒拿好直接敲下去

也知道大概是哪個鄰居
不過沒有監視器來證明..
只能自己摸摸鼻子

Eric Wu wrote:
2011/1/2, ...(恕刪)

等待續集
話說 友監視器畫面 真的算是好運的
一般 都是自己摸的鼻子..唉

Eric Wu wrote:
上樓出門去文具店購買黑色奇異筆>買回下樓後蹲在小弟車旁以奇異筆胡亂塗抹>塗畢上車落跑, 當做沒發生沒人發現.
...(恕刪)


畫蛇添足,要跑就跑,還補這個幹嘛!? 真是什麼人都有!!
它應該會理直氣壯的回你"我有幫你做修補動作了阿"

樓主抱歉! 我不是幸災樂禍~

這天兵真的太好笑了...
補漆筆該不會也是從你車上拿的吧??
垃圾 歹厝邊

有夠沒品的

這種人通常都是擦撞別人車子的慣犯

版主一定要他給個交代
樓主的鄰居真的很"普攏共"......
叫他"踹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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