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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X*-285騎士

CX*-285騎士
我不知道你是不是急著去看變形金剛
但是我知道你讓我的賓士車變形了
如果電影已散場
請把我的車變回原形

7/7 下午2:30左右
和平東路靠近敦化南路口
CX*-285騎士後座的金屬腳踏
一路從我車身左側刮過
刮到前保桿都翹起來變形

1.撞擊聲不小
我們車內四個人都聽到了
相信你們兩位情侶也有聽到
不然不會同時回頭望
然後一路揚長而去.....

2.摩托車不應該出現在我的左側
技術不好鑽車縫也別鑽到這樣
相信你女朋友的右腳也有刮傷
如果彼此車速都快
可能直接捲到車底

3.你不再回頭我也沒停車
板上有人鞭賓士一定能追上大貨車
更何況是小小的摩托車

我沒追上去
因為我領著兩車中南部上來的親戚
要去辛亥路的殯儀館上香瞻仰遺容
喪家就坐在我的副駕駛座
孰輕孰重這事耽誤不得

CX*-285騎士
如果你還有點道德良知
總該做點什麼吧!?

另外
三分鐘後的敦化南路上
我前方的小黃猛然切向路邊
隨後的騎士應聲犁田再撞上路邊的汽車
如需作證
我願意

真想引用阿嘉在海角七號的開場白

一路好走有這麼難嗎?
2009-07-07 23:09 發佈
文章關鍵字 CX 騎士 285
怎麼不處理完 重要的大事之後

有向警察報案嗎?

這樣是否有算移動現場呢?
這個..要報案吧@@
車上乘客全都是證人,車牌號碼差一碼就公佈了,車型特徵543樓主應該沒忘記才對
樓主大大,有貼到機車版了嗎? 貼那邊他才會看的到吧!
TFT-LCD wrote:
這個..要報案吧@@...(恕刪)


請問一下,像這種交通意外的話車上乘客可以當證人嗎?
對臺灣的交通法規不是很清楚,但是就以前曾待過的國家加拿大來說
肇事以及受害車輛上的乘客好像都無法成為證人,得由第三方擔任才行
畢竟沒有人會說出對自己不利的證詞,所以有失公允

原po希望先上網告知那位機車騎士, 希望他看到這篇文章能私下跟原po 聯絡, 無非也是想給對方一個私下和解的機會

希望那位騎士如果還有良知的話, 請自己出面與車主聯絡吧, 你可能違規了而且已經損傷了別人的車子
My opinions are all bullshit.
現在的小鬼 真的不知道在想什麼

後面載馬子 還亂亂來

騎車就是肉包鐵 慢慢騎就好了

硬要鑽車縫 那個沒事是沒事 一有事就很慘


還忍的下這口氣在這邊玩反諷...


如果是我 可能讓她吃不完兜著走
這篇文章真是皇帝不急急死太監

摩扥車會鑽到刮那麼大,技術也不太好啊

樓主快去把該備的案該做的紀錄準備準備把

未來有個人會需要你
kenji_46 wrote:
怎麼不處理完 重要的大事之後

有向警察報案嗎?

這樣是否有算移動現場呢?


這兩天正與保險公司及理賠研究這件事

因為當天去完殯儀館直接上木柵二高
回中南部
畢竟再開回原處應該意義也不大
現場早就不存在
(老人家習俗滿多的
再加上上一輩的恩怨情仇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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