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樓主的遭遇,完全感同身受,台灣消費者很弱勢,再怎麼樣都是消費者吃虧。
以我接觸其他車王的經驗,大部分的車主都選擇摸摸鼻子認了,主要有兩個原因:
1.口袋不夠深,打官司真的要花不少錢
2.沒那麼多時間去耗,打官司曠日廢時
因此導致車廠吃定消費者,反正他有的是錢和時間。
下次再買新車,建議可以先查一下要購買的經銷商過往是否有什麼不良紀錄,減少踩到地雷的機率。
買車有風險,不會賺有可能賠,購車前請查閱公開判決書。

順便幫忙聲援另一位 GLC 車王苦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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