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誤會了。
這種情形,基本上還是後方車未保持安全距離,大部分是100%肇責。
週遭就有幾個朋友遇到類似問題:
一個是前方車輛起步後約100M突然故障急停(手排車換二檔時突然故障),當時時速約30KM/hr;
一個是前方車輛突然閃躲貓咪(前方車主說的),當時時速約50km/hr;
一個是前方車輛突然閃躲機車(前方機車突然插入車道),當時時速約50km/hr;
一個是下交流道因前方有塞車所以車子自動煞停,後方車輛撞上去;
前三個案例都是100%肇責,後面那個受害的朋友則是0%肇責。
前兩個案例,朋友的行車紀錄器都可看到離前方車子至少一個車身,但就是沒煞住,肇責都因為"未保持足夠安全距離"而判100%。
*跟警察請教後,警察告知,後方車輛雖有保持安全車距,但還是撞上去,所以是後方車輛未依據自己本身(車輛狀況、身體狀況...)而保持"足夠"安全車距,也就是說安全車距並非一定的距離,而是車主要依照自身狀況決定。
後方追撞前方,如果要無肇責,有幾個重點~
(1)前方車輛突然插入你行駛中的車道;
(2)有證據顯示前方車輛是故意逼車;
(3)你已經停住了,而後方(第三車)撞你導致推撞前方第一車;
回到主題,我也是認為,目前科技而言,這些都只能算是安全"輔助"配備,重要的還是車主本身。
很害怕車商一直強調這些配備卻沒說清楚(有些有寫注意事項,但只是很小很小一行字而且是在DM或廣告最後面簡單說明一句),造成不懂車的車主誤解,反而變成危險配備。
並非所有車主都了解自己車子的配備、作用,舉個例,有些車主不了解AEB、ACC的差別、也有車主不了解EPB電子手煞車與Auto Hold自動駐車與AEB自動剎車與HSA斜坡起步的差別...
hkl711 wrote:
還有沒事造成後車緊急剎車追撞
如果被舉證出來
可以當作是前車無事故或緊急狀況無故剎車
已故意剎車倒智後車追撞
這部分是有相關法規
我想法規也不會理你的車子是不是主動幫你剎車的
當然後車沒保持距離也是有比例 但不會是100%
手把青秧插滿田
低頭便見水中天
身心清靜方為道
退步原來是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