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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救~賓士A200,被機車刮傷了。


atenza20060001 wrote:
不懂為何要這樣反串...(恕刪)

這位E39520大大的邏輯,一向不是凡人所能理解的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60&t=4231348&p=6

轉貼他的見解如下:

撞到這種的,樓主根本不用理會對方
相反的,還要要求BMW車主賠償給樓主才對!

因為倒車優先原則,根據規定,遇到要倒車出來的,必須避讓
而且樓主停的是停車格,那台老BMW根本就是違規停車

再來就是,那台老BMW,根本就是無殘值可言
超過10年以上的車,在法律上而言 = 0殘值
所以即使要上法院,樓主根本無須賠償對方
路上看到這種超過10年的老車,即使故意衝撞損毀它,只要對方人沒有受傷,都不會有賠償問題產生
相反的,剛牽新車的樓主,絕對還可以跟老BMW車主求償鉅額損失以及精神撫慰金

千萬不要笨到私底下和解!!千萬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
叫保險公司處理出險就好啦!!
繳錢給保險公司是幹嘛的呢?


謝謝大家熱心解惑,其實不捨的是新車被a到,是真的:>

再加上對方深深覺得有錢人@###

還有那態度的問題

謝謝大家:>

明年度續保我們也不找買車的業代,謝謝大家
carolina1217 wrote:
賓士A200買不到一...(恕刪)


你的業務跑哪去啦?

kason666 wrote:
對方騎機車肇事 估修...(恕刪)


此言差矣

站在保險法的立法理由,
消費者買保險就是要轉嫁風險⋯包括時間成本
(否則誰願意一年近10萬、什麼事都沒發生就丟到水中?)

所以,如果明明花錢保險,
發生事情還得自己去調解委員會、自己上法院⋯那花錢保心酸?

當然丟給保險公司善後啊
只要跟專員說
務必最快速度修好


沒錯, 交給保險公司處理, 否則還叫做保險嗎 ??

airzard wrote:
都有保乙式險了又有備案,就不用管對方有沒有錢賠了,先出險處理,剩下請保險公司處理,不然花錢保險還要自己煩心又怕隔年保費問題,結果不敢出險,這跟送錢給保險公司花有什麼差別。
報案後把車聯同三聯單一併給原廠!回家休息!過幾天車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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