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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03 狀態更新,目前接受捐款專戶帳號如下:


vc0528 wrote:
要怎麼立可行的法來減少酒駕, 再怎麼立也只能減少, 無法杜絕, 或許大家可以走連署路線!

1.酒駕一律把車輛充公,定期拍賣
2.駕照吊銷一年,二次累犯永久吊銷,酒駕吊銷無照上路,罰款N萬!
3.隨交通警察服志工1000小時, 專做查緝酒駕, 幾年內未服滿時數, 以一小時一日坐監替代!
4.搭乘酒駕的乘客,也要處罰,罰六千到一萬二

以上是我覺得可以執行的


如果有連署的話我也要參加

另外可以請大家打電話給自己選區的立委 表逹以上的訴求及不滿

我想這是唯一可行的方案

人數夠多 立委就有壓力 所以 拜托大家了
我也贊成修法
酒駕肇事 需要的是懲罰性賠償
還有懲罰性的牢獄時間
這樣不痛不癢的處罰
台灣的酒駕肇事永遠不會改善!
既然酒駕最嚴重的傷害,就是會致人於死,那為了避免,為何不把酒駕「最高刑責」提高到死刑呢?
家裡有錢又如何?沒錢又怎樣?也都是生命啊!!接受處罰,改過自新的機會,能確保真的重新改過嗎?
近幾年三不五時都出現酒駕撞死人,提高罰金,還是照樣酒駕撞死人!那這的處罰是有用的嗎?

timmin000 wrote:
同樣身為賓士車主,感...(恕刪)


牠怎麼還沒死阿..快點死一.死
政府是提倡廢除死刑的,他會說是垃圾車的錯,不是酒後駕車,看看前法務王部長,發生多少次性侵縱放又犯案的,近期多少人於羈押期間偷渡的,他一直要民眾自生自滅,自力救濟...

timmin000 wrote:
同樣身為賓士車主,感...(恕刪)

希望政府~趕快修法把酒駕刑責再加強

thomas O wrote:
奇怪 撞他的不是闊少嗎?賠錢交給闊少就好啦,這裡不如捐錢買通法官重判那個小王八羔子來的實際點


紅字這段話真是幽默諷刺到極點……

除非有一天小馬慢跑時被削頭。
不然只要酒駕一直可以緩刑,易科罰金,就永遠死不完。


不要說酒駕致死會判得多重,
只要有恐龍法官,甚麼法令都沒用,
恐龍法官永遠會替被告找機會。

我的親戚酒駕撞死人,保險賠一賠,自己再賠60萬,無事一身輕。
哪來的甚麼入監?屁!!!

幾年前我就一直投書嚴懲酒駕,沒有用。


timmin000 wrote:
同樣身為賓士車主,感...(恕刪)
重點不是樓主你開不開賓士車
用這個開版會讓人有炫富的感覺
開好車的你要不要來捐個一、二百萬還比較有同理心

此案重點在父母的教養失敗與社會的遺忘度超高
教養失敗就不用說
這麼年輕就有錢開名車
想也知道不是靠自己打拼來的
無盡的揮霍和金錢的支援
換來的是對自我道德感的要求低落
我想那兩位父母現在關心的應該只是躺在病床的兒子
絕對不會是那個亡父喪母的小孩

社會的遺忘度很高
明明一直都在你我身邊常常發生
卻總是很快地被大眾淡忘或是刻意失憶
反正事不關己、己不關心
只要不是撞死你家人就好
等到又發生了
才會又有一堆人跳出來說重話
過了沒幾天,又回到風平浪靜
比不上MAKIYO的案子上新聞的時間久

今天如果是王院長的老婆小孩被撞死
馬總統、吳副總統的家人被撞死
或是司法院長、法務部長及那些人權分子的家人
陸陸續續、前前後後都被撞死或重傷變成終身植物人
(這只是比喻而已)
修法的進度應該會無比的飛快
可能一個禮拜就三讀通過改成

死刑、無期徒刑或二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三千萬元以上罰金並終生不得假釋

至少對你我在政治人物及人權份子眼中如蟻蟲般的小人物
在某一天慘遭不幸時
家人還能得到一些小小的公平正義
timmin000 wrote:
遭酒駕的大學生...(恕刪)

這則新聞我有看到....真的非常難過,對於八歲小朋友在這時候面臨人生中重大的的打擊....真的是於心不忍..

是不是死的一定要是重要人物的親人才會真正的重視酒駕這種不負責任到極點的雜碎行為?
酒駕抓到就是當場扣車並吊銷駕照,揪重鬧事者或不配合者一率加重其刑責,若有人因此受傷甚至死亡一律以殺人未遂或是蓄意殺(傷)人起訴,不使霹靂手段難顯菩薩心腸~
法律鷹該是保障眾人的安全而非以肇事者的人權鞏固為出發點,在你選擇喝了酒又開車的當下,你已經選擇放棄當人,何必還把你當個人看~

真的難過,也很氣憤,路上不定時炸彈太多,大家真的是隨時要注意自己與周遭人的安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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