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c0528 wrote:
要怎麼立可行的法來減少酒駕, 再怎麼立也只能減少, 無法杜絕, 或許大家可以走連署路線!
1.酒駕一律把車輛充公,定期拍賣
2.駕照吊銷一年,二次累犯永久吊銷,酒駕吊銷無照上路,罰款N萬!
3.隨交通警察服志工1000小時, 專做查緝酒駕, 幾年內未服滿時數, 以一小時一日坐監替代!
4.搭乘酒駕的乘客,也要處罰,罰六千到一萬二
以上是我覺得可以執行的
如果有連署的話我也要參加
另外可以請大家打電話給自己選區的立委 表逹以上的訴求及不滿
我想這是唯一可行的方案
人數夠多 立委就有壓力 所以 拜托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