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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惡,被追撞且無肇事責任(19樓附圖),法官怎麼會這樣判

拜託快來撞我 我要開藍寶堅尼

我會叫修車廠修久一點

修越久開的越開心

以上 有沒有感覺很不合理?

有保險就是出險就對了

其它的給保險公司處理

我之前不論是撞別人或是被撞

做完筆錄&出險後什麼事情都沒做

等著去車廠領修好的車而已

保險就是把風險轉嫁給保險公司

如果還要自行處理 乾脆不要保!!



趁這個樓主這個大樓 .. 彼此取暖一下!!

昨天剛去法院回來 ...
也是車禍問題 ...
一方面高興這件官司終於解決了 ...
一方面跟對方交手的過程令人非常不爽 ....
之前詳細的過程就請有興趣的參考我之前的文章了!!!

一開始法官開調解庭的時候 ...
對方終於願意找他們的保險公司出來談了!!
於是法官就訂了一個月後續辯 ... 至此依然是"調解庭"!!
中間對方也問了法官我的車子多久了!!
當然法官也跟他說了 ... 我那時直覺就怪怪的!! 如果真的
有意願找他的保險公司跟我談 ... 還問車子年份幹嘛 ...
後來真的證明我是對的!!!

這一個月 ... 我天真的以為對方會請他的保險公司跟我連絡 ...
結果當然沒有 ... 還是因為快到下次開庭 ... 我問他狀況如何 ...
當然他也是愛理不理的!!!

最後開庭前 ... 經過三催四請 ...終於他的保險公司跟我連絡了!! 看了車鑑會報告後 ...
在電話裡很阿沙里的說 4.5w 賠七成沒問題(對方為肇事主因, 我為次因) ...

天真的我以為 ... 那接下來要吵得就是車鑑費用 3000 元了!!

開庭當天 ... 法官問它們那邊的意見 ....
對方就說了: 工資 25000 * 0.7 .... ( 我全部是 45000 )!!!
我愣了一下 .... 我反問他們 ... 那零件及其他費用呢?
他們就說 ... 沒有!! 全部就是這樣 ...
我當然很不爽 ... 直接在法庭幹譙 ... 跟對方的保險公司人員說 ...
當初電話裡 ... 你們跟我說是 4.5w *0.7 ....
再說 ... 在法院還沒判決確定時 ... 哪有再算什麼折舊!!!

於是法官就問對方的保險公司人員 ....
那4.5w * 0.7 能不能接受 ...
對方演了一下 ... 就說可以拉!!!
好了!! 那就剩下車鑑費 3000 元了!!!

對方說他們不會出這筆 ....
原因哦 ... 沒有原因壓!!! 就是不想出壓!!!
於是我就很不爽 ... 我就跟法官說 !!!
今天不管對方是出多少錢 ... 我就是要它們多少出一點!!!
我要讓她們知道 ... 不是做錯事情 ... 一開始不理 ... 之後拍拍屁股丟給保險公司
就可以!! 於是法官又問了一下保險公司人員 ... 請他回去請示一下....
就說 4.5w * 0.7 + 500 = 3.2w 這樣保險公司有沒有辦法!!
甚至還跟對方說 ... 就跟妳們老闆說 ... 是法官說 32000 元的!!
中間還休庭了一陣子 ... 讓我們出去協調!!!
( 心中不禁讚賞了一下這位法官 ... 心想連這種話都說出來了 ...
保險公司或多或少得賣點面子吧 )

保險公司人員有打電話回去請示 ....
內容我不知道 ... 但是之後的結果 ... 依然是不行!!!
( 原來法官說的話 ... 對方不鳥的話依然是個屁 ... 哎!!
當然看來他也不會因此而判你多一點 ... 如果他是位好法官的話 ...
看下去就知道 )

所以又變成只能陪我 3.15w ....
當然我很不爽 ....

於是法官又只能儘量的開釋我 .... 說現在大家是情緒上的問題啦!!!
要真正的審理也是成本拉!! 巴拉巴拉的!!!

反正在那時 ...
雙方態度都很硬 ... 對方堅持一毛都不付 ....
我當然也很不爽 ... 要告大家來 ... 我也做好拿不回多少錢的準備 ...
哈哈 ... 書記官也記錄說 ... 我做好了拿不回多於 3w 元的準備!!!
準備繼續告下去!! 看到這次話出現在螢幕上 ... 心中不禁笑了一下!!!
反正就是要對方再從口袋裡拿錢出來 ... 我要讓你知道 ...
做錯事情不是拍拍屁股就可以當沒事情!!

結果法官又開釋我好一會兒 ... 當然啦!! 暗示性的威脅也是有拉!!
例如 ... 法官我也只能依法怎麼判拉!! 應該是拿不回 3w 之類的!!
那時候真的挺想哭的!!! 我可以理解法官是第三者 ... 不能公親變事主 ...
但是好歹幫我幹譙一下對方總可以吧!!

那時候心裡真的很掙扎 ... 到底是爭一口氣好呢? 還是不要跟錢過不去好呢?
說真的 ... 3w 我"偶而" 還可以很豪邁的說不在乎 ... 畢竟這場官司不打 ...
我一毛錢都拿不回來 ... 現在能拿回一些!! 我就很偷笑了!!

而對方就是擺爛!! 對方還說 ... 不瞭解我 why 可以拿回 3.15w 這麼有利的
條件了!! 依然堅持要車鑑費用 !!! 如果我堅持要車鑑費 ... 那就進入實質審理吧!!
哈 ... 嚇唬我嗎? 我當然反嗆他說 ... 我不覺得公平正義只值
3.15w !! 甚至 3.2w !! 我只是要讓你知道 ... 不是做錯事情 ... 可以不用
付出代價!! 要告大家就來吧!!!

於是雙方又僵持了一陣子 ... 中間又是法官的開釋!!!

於是想想這樣堅持下去也不是辦法 .... 畢竟再次的開庭 ... 我又免不了得再次請假!!!
我就很不爽的說 ... 好!! 我接受3.15w ... 但是對方要打電話跟我道歉!!
可是對方人員連理都沒理 ... 而法官也挺機靈的 ... 這時候打蛇隨棍上 ...
就不知不覺的變成 3.15w 和解!!!! 莫名其妙的被河蟹掉了!!!
(雖然那時心中的OS是 ... 我不斷的問自己 ..要和解嗎? 要和解嗎? )

哎 ....
我能說什麼呢?
心中對自己的OS 現在還是一樣: 我該爭一口氣好? 還是不要跟錢過不去好?
雖然現在木已成舟 ... 已經改變不了事實!! 但是以後如果有類似的事情發生 ...
問題依然一樣 ... "該爭一口氣 ... 還是不要跟錢過不去"?
我依然不知道 !!!!

發生這次事件後 ...
至少我學到了一些東西 ....
至少下次發生車禍比較知道怎麼處理了!!!

我很感謝我的保險員不厭其煩的供我諮詢 ...
某種程度我也挺謝謝調解的法官講道理 ... (如果你遇到爛法官妳就知道這點多可貴!!!)
另外我也很想幹譙台灣這麼爛的折舊制度 ....
發生車禍真的不用怕 ... 對方受損比你嚴重 ... 你就贏了!! 哎!!!

另外 ... 也有看到一些大大說 ...
折舊制度的設計 ... 是怕有人開爛車故意去找人麻煩 ... 但是卻變成你要賠他一輛新車
或者是新的零件!!
這點個人的看法就不認同 ....
個人的理由如下 .... 就算對方是故意的 .... 除非撞人的100%沒有肇責 ...
不然撞人的還是得賠換新零件的費用壓!!畢竟台灣並不流行"二手零件市場"!!
這點"最高法院77年度第9次民事庭會議決議"有提到!!

( 誰叫你沒遵守應遵守的規則 ..... 也許你會說這也不是我造成的 ...
是對方故意的 ... 又或者是車鑑會 or 警察不公平 .... 但是你需不需要賠 ...
跟零件需不需要折舊 ... 應該是兩件不同的事情吧 )

http://www.paochen.com.tw/web/lawartic/96cartic51.aspx

我也查詢了一下裁決書查詢系統 ...
但是我得承認 ... 幾乎所有的法官都不會採用這觀點!!
比較會採用的是雲林地院 .... 可是也是很久之前的了!!!
哎!!!

這是這次的車禍經驗與心得 ....
如果有些大大有不同的意見 ... 要砲請小力一點!!

也跟樓主一起共勉 ...
面對他 處理他 放下他!!


狗狗汪汪 wrote:
想請問一下各位大大有...(恕刪)


折舊是一定要的
慰撫金是針對體傷案件的
代步車可以請求,但要知道訴訟技巧,本案18萬確實請求太多了
律師的專業度???
狗狗汪汪 wrote:
想請問一下各位大大有...(恕刪)


嗯!還真慘~有事保險服其勞~保險的目的就是不要浪費時間在這些無謂的爭執上...老實說這個法官還頗公正(還想的到折舊),這個律師真奸巧(不這樣框你怎麼打官司衝業績)7萬塊拿去保丙式搞不好還有找~~修完保險公司代位求償~老子繼續喝茶看報~
狗狗汪汪 wrote:
想請問一下各位大大有...(恕刪)


這樣的話 以後被撞車主

可以找租車公司好好合作一下

共同創造雙贏的局面
沒路用的卡小 才在按回報封鎖別人 ------------------------------

狗狗汪汪 wrote:
想請問一下各位大大有...(恕刪)


我想還有上訴的機會吧~
因為換零件應該不會折舊吧~難道越久的車修理會越便宜嗎?起碼要恢復原狀吧!!
租車費用4萬我是覺得合理了,不能因為你租好車就讓對方買單啊~那如果這段期間你租飛機代步呢?
法官一定以大眾運輸工具去算的,只是我覺得零件折舊真的有點扯...

狗狗汪汪 wrote:
想請問一下各位大大有...(恕刪)


人心險惡,都全險了還自己跑法院

那每年是保爽的嗎?

這保險公司也要換掉

crazegod wrote:
人心險惡,都全險了還...(恕刪)


保險公司是這樣的.既使保全險(乙式),現場如果沒有公正第三人在場也就是波麗士,保險公司也是可以不鳥你滴...
狗狗汪汪 wrote:
想請問一下各位大大有...(恕刪)


不好意思,剛好職業就是經常莫名其妙被幹繳的律師,所以亂入一下。
以下是對樓主講的:

1。律師不專業,不代表律師沒良心。

2。坊間號稱律師有很多種,有的專精民事、有的專精刑事,這的確是真的。
如果你沒有提到人、身的傷害,
他還跟你講要請求慰撫金,
或者沒有提醒你「租車」這件事在因果關係上是很玄的,
甚至沒有幫你審視證據,
那建議你,換人。

3。至於你問的三個問題:
(1)是不是被撞還要折舊自己賠-->
照常裡來想,有財產損害時,損害賠償賠只是要把這個損害狀態回復到沒有受害前的「現值」。
簡單來說:
如果一台賓士車20年前是300萬,
現在只值10萬元,
你把它撞到全部都壞了,你覺得你要賠10萬?還是300萬?

2.我如果上訴到二審,有沒有機會拿多一點錢-->
官司是很靈活的,尤其是民事,
所以你如果只是單純要問有沒有機會,那,當然有。
但最後是否能如你所願,就要看你能證明到怎樣的程度。
要怎樣去證明?
這得靠你的證據、當庭的表現、以及書狀的努力和功力。

3.對方出庭的是保險公司,法官會對他們比較好嗎-->
這樣猜想會沒完沒了喔,
我建議你還是好好審視證據、主張有無道理,這樣比較實在。
你是律師的衣食父母,
律師通常會有那種想儘量附和你、不講你不愛聽的情形發生,
所以你在找律師、和律師溝通時,先不要一直講自己的「想法」,
要試著在還沒給出你強烈的主觀想法前,
先去傾聽你找的律師到底講話、分析有沒道理,
這樣你比較容易找到好律師,而不是想要巴結、附合你的律師。
至於法官部份,
法官通常不覺得你是他的衣食父母,也不覺得這是自身的事,
通常會有那種儘量趕案子、不去對你作太多說明的情形發生,
所以,如果你想要法官對你好一點、或二審多拿一點,
那就要多努力一點、自己表現更好一點。


祝好運。

copper230230 wrote:
趁這個樓主這個大樓 ...(恕刪)


心有戚戚焉............


N年前 在士林福國橋上 一位大哥逆向開上快車道
前方等紅燈的車一一躲開,但偏偏我沒地方躲,迎頭種上就算了,還繼續開把我的車擠到旁邊,我只好下車追人!‧接下來的事情,我想大家都差不都吧‧

上法院前對方都說要賠,所以我修了八萬多,他理都不理,自己寫狀紙和存證信也沒下文,上了法院後他一次都沒來,結果判賠八千多!!
我在法官面前據理力爭,被法警制止,出了法庭後把判決書撕了‧‧‧自認倒楣!花了將近一年時間..........

因為是老車,所以只有強制險‧

對了!那位大哥無照酒駕逆向肇逃....誇不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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