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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中華路車禍之後的悲劇...

純推,判死,一命賠一命吧,
ha8601100 wrote:
那台葉姓駕駛開的C6...(恕刪)
一命賠一命吧,讓上天回收他吧,
叫我們政府高層
派一個兒子女兒
來給人撞死一下
這件事情應該就很容易解決了

加害人:
不過就是一個酒駕而已
花個錢就可以了事的事情
反正我又不是故意撞死他的
而且我有悔意喔
(就算沒悔意又怎樣誰叫你要從那經過認真來說被害人也要付一些責任)

人犬團體:
我們不能在製造另一個破碎的家庭
事情已經發生了再多的憤怒也無濟於事
人要學會寬容

政府高官:
酒駕撞死人很嚴重嗎?
(其實他自己說不定也常常在酒駕)

新聞媒體
(這個就是見風使舵行的了)
叫我們政府高層
派一個兒子女兒
來給人撞死一下
這件事情應該就很容易解決了

加害人:
不過就是一個酒駕而已
花個錢就可以了事的事情
反正我又不是故意撞死他的
而且我有悔意喔
(就算沒悔意又怎樣誰叫你要從那經過認真來說被害人也要付一些責任)

人犬團體:
我們不能在製造另一個破碎的家庭
事情已經發生了再多的憤怒也無濟於事
人要學會寬容

政府高官:
酒駕撞死人很嚴重嗎?
(其實他自己說不定也常常在酒駕)

新聞媒體
(這個就是見風使舵行的了)
林紀栩小姐應該也紅了吧

抗議遊行改法很多事開始該做的都要做
酒駕萬萬不可

說真的..愛喝就別開車

有的時後萬般不得已請叫計程車

這種悲慘人倫...葉少爺~您看見了嗎?

您的錶拿去典當或者拍賣~拿去給小孩子可以讓他讀完高中

您的車拿去典當可以讓她讀完大學

您的車不會讓您增加財富只會讓您毀了一個家

三月底某日,一天之內發生兩件酒駕肇事,造成三名無辜的國民喪命,而肇事者依然活跳跳。
當時想了一下立法院是誰家開的,於是就寫信給該黨黨主席信箱。
後來有人回了……

中國國民黨中央政策委員會 wrote:
敬啟者先生惠鑒:

您在致主席的來信中惠表「請加重刑罰以有效遏止酒駕,來維護人身安全及行車環境等」乙案,已交由本會處理。先生關注社會安全及對本黨寄望殷切之風範,謹致誠摯感佩!尊重生命、維護社會治安、確保民眾用路安全及宣導國民飲酒影響健康,是本黨一貫努力的目標與責任。先生信中所提提高酒駕刑罰乙案,在賴姓女消防員事件後,立法院已於去年十一月間三讀通過修正刑法第185條之3,將公共危險罪的酒駕刑責提高至2年以下徒刑,酒駕致死者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致重傷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徒刑,且酒駕者經警方查獲,一律移送檢方偵辦,以期能創造更安全的用路空間。再次感謝您的來信與期許。

特函覆謝 敬頌
時 綏

中國國民黨中央政策委員會


查了一下,刑法果然在去年底修過了,只是酒駕傷人的刑度介於過失傷害罪於普通傷害罪之間,而且較接近過失傷害,會不會依舊太輕了一點?普通傷害致死可是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咧!
不過往好處想,葉少爺肇事時間可以適用新法,因此毋需擔心他只會以過失致死被「重判」三個月了。
在這裡也要鼓勵網友們,在這裡發表意見後,也請接著用各種方法,如致電、書面陳情甚至是當面提出,向您居住地區的立法委員、支持或反對的政黨,表示對酒駕的意見。他們被煩久了,自然就會動起來了。
請大家廣為宣傳,絕不讓此篇沉下去
為避免此類悲劇發生在你我親朋好友身上
一定要讓政府知道與改變
go10068 wrote:
酒駕萬萬不可說真的....(恕刪)



葉公子的01帳號...小亨5288...我猜他的友人們應該也有在01活動吧
業大少根本就沒啥事,還一副老神在在,該死!!

可惡至極,看到唯一有GUTS的中天記者,
冒者生命危險去醫院拍攝,
竟只看到一個敗類老神在在躺在病床上,
還有一個無語的母親"我兒子只是愛玩!!"
天啊!愛玩就可以酒駕殺害兩條人命+間皆殺害一條人命=三條人命嗎??
牠跟挪威人魔根本就是好兄弟,法律根本就制裁不了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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