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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中華路車禍之後的悲劇...


kevinlai599 wrote:
昏迷指數3....??不是活跳跳的嗎?
媽媽說:我兒子很乖...只要不去欺負人...他平常不喝酒...還說兒子還不知道撞死人...


它老母都不知道自已兒子讓別人身首分離嗎?

這究竟是什麼樣的家庭?
葉媽媽說的沒錯葉少爺跟多年前某家裡在開外燴公司要錢要不到憤而殺死爸媽的林大少比算乖啦
東森以前有做一個專題.前屏東縣議員說.過高屏溪殺人無罪.現在這個氣勢已經被謀家族YE (S)引用了喔


改了嗎.二仁溪以南.弄西郎.無罪.用錢搓喔.



sicc161 wrote:
酒駕死刑...推推推...(恕刪)



撞死一名婦人=刑罰
撞死同車友人=蓄意謀殺=業障阿
害婦人老公含憤而死=業障阿

kevinlai599 wrote:
昏迷指數3....?...(恕刪)


我還真擔心真的挖出 葉少爺 酒醉之後有無欺負人的行為被爆....這樣 葉媽媽的責任就出現了
哀 孩子都二十幾了 媽媽還要出面擋子彈 溺愛.......
發生了這麼嚴重的車禍,這位少爺一定受到了很大的驚嚇...
可不可以搜索一下,看看這位大少爺住哪個病房,以及這家"人'住在哪裏,然後PO上來給大家瞧瞧,再請周邊的大大們,有空的話,順道去向老爺、夫人,還有少爺們請個安吧!

jeeyi345 wrote:
不懂法律,但明知道喝...(恕刪)

轉貼重點:
四、酒駕罰款的額度

在美國,儘管各州情況各有不同,不過酒後駕車的罰款與事後開銷通常頗為龐大。以2010年加州為例,除了罰款1500~1800之外,酒駕者還需繳納拖車和存車費用187美元,登記、按捺指紋和拍照費156美元,重發駕照費125美元,增收汽車保險費2700美元,法庭收費816美元,社區服務費44美元,受害者基金100美元,酗酒教育基金50美元,學習班學費550美元等等,累計金額超過6000多美元。在上述費用中,尚值得一提的是汽車保險費,在美國各州(不僅是加州),凡有酒駕紀錄者,次年的汽車保險費皆提高近10倍左右。

五、美國若干州特殊的酒駕處罰措施

美國43個州和哥倫比亞特區禁止駕駛人與乘客把已經開蓋的酒瓶帶入車內。此外,美國許多州也設有「連坐制度」,酒駕者若肇事造成人員傷亡,在喝酒時的餐廳負責人與共同喝酒者也可能被起訴。在加州,有酒駕前科的駕駛人必須在車內安裝「汽車發動酒測系統」, 這種裝置對酒味非常敏感,只要車內有酒味,就無法啟動車輛。民眾在接到通知後的30天內未安裝即屬違法,刑罰最高為6個月徒刑及罰款5000美元。在哥倫比亞特區,酒駕者會被要求觀賞一套酒駕造成慘不忍睹之事故的影片,累犯者甚至會被強迫參觀停屍間。在俄亥俄州,有酒駕肇事記錄的車主,其汽車將掛特別車牌,表明其駕車只能用在上下班等特別用途。

原文: 美國酒駕處罰的制度 -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
網址: http://www.npf.org.tw/post/1/9932
...................................................
胡市長上書只提到處罰共乘及共飲者
似未提酒店老闆
人情考量嗎?
我的高中同學,為了家中生計輪上夜班,半夜下班騎車回家也被酒駕撞死!
那一年她也才19歲......如果沒有酒駕,是不是現在的她也結婚生子?!
到底!到底!
還要用多少人命去喚醒"酒後不開車"這重要的事!!
個人非常支持
酒駕重罰
撞死人=判死刑

ming明 wrote:
01 怎麼會這樣呢 01?
不是最有正義的論壇?


這位朋友怎會產生如此的幻覺 01一向是商業擺第一的網站
何來的正義

購物用 wrote:
哀 孩子都二十幾了 媽媽還要出面擋子彈 溺愛.......


這種人還是讓老天給收了吧!免得遺害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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