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賓士停的也可能有問題就是了,可以申請調解看看...
你們的最低價格是多少? 一萬八是多了一些,但是3000也太可笑了。
owenivy wrote:
4輪代步電動車不能行駛在道路上
沒有這回事。
電動代步車視同行人,請問行人能不能走在馬路上?有沒有路權?
此案中路邊空間已經被路霸和停車擋住,
行人走路邊過不去,當然是走到馬路中央繞過停車,
所以電動代步車沒有違規行駛。
lovelpc wrote:
黃線是允許臨時停車的
雖然我覺得該處標線亂畫,
不過黃線停車仍應靠邊60cm以內,
所以該車違法,
如果要主張路霸擋路導致無法60cm以內的話,
該處就變成無法停車否則就有併排停車之嫌。
此外,停車後仍應留下足夠的車道空間,
此案中路霸+停車後,留下的空間不足以讓車輛通過,
違規停車應無疑義,並已實際造成他車通行的阻礙,
樓主可主張這是導致碰撞的原因之一。
再老的車,
零件折舊,工資不能折舊,
若以原廠的收費來看,恐怕工資就要一萬以上。
既然雙方都有過失,
最好雙方協調出可接受的方案。
讓雙方都可以省錢。
新聞與時事版 = 謊言、偏見與反指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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