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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惡,被追撞且無肇事責任(19樓附圖),法官怎麼會這樣判

18萬的租車費用,可不是一般市井小民付得起的!!!
要人家全幫你出,真的是太為難了~
風調雨順 國泰民安

狗狗汪汪 wrote:
想請問一下各位大大有...(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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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想只有一個

全是樓主自找的

人在做天在看

得饒人處且饒人啊
真不知你當初是存著什麼心態花18萬租車要讓對方賠..有點讓人家覺得圈圈叉叉

開版大節哀吧,我們市井小民永遠不懂得法官在想甚麼的

miniayu520 wrote:
依法對方有權提出折舊給付,工資部分不得主張折舊給付,此乃於法有據,只要對方主動提出此主張,法院就必須依法照准。
計算公式: 零件材料費 X 0.369 X 出廠年齡(以行照為憑)=折舊金額
修復費用總金額-折舊金額之所得=對方應給付之實際金額。
所以大大律師都沒有告訴你有這項法條嗎?大大只能鼻子摸摸了~
精神賠償須要我方有人受傷才可以提出,你的律師太不專業了吧!..(恕刪)


原來是這樣,真的長知識。筆記先,希望永遠不要用到
大小王子 wrote:
第一:你是r35...(恕刪)


這位大哥真是專業...一針見血.....我之前聽過的是小黃司機想獅子大開口,求償高額的營業損失...結果上了法院,在修復費用部分被法官算折舊,加傷原本要的營業損失金額不被法官認同....結果是...判決金額只剩原本保險公司....要付給小黃司機的3成....之後,小黃回來要跟保險公司求說是否可以照原來的和解金額.....結果當然沒人理他

狗狗汪汪 wrote:
我有保全險就是被騙了...(恕刪)



"他們說 不要用我的全險去出險
這樣明年度 我要多繳很多保費
應該要讓對方出錢(告他)"


那你為何要買保險呀???????

你應這麼做:

讓你的保險公司出險,錢是保險公司支出的。
再來,向你的保險公司提出你是無過失

這樣,出了險,車是你的保險出的錢,選回原廠,開心又滿意

至於調漲保費 你若是 完全沒有責任 是不會調的。

再來 讓你的保險公司 去代位求償 找對方的保險公司吧

狗咬狗 你在邊看就好了 ~~

怎會去做這麼笨的事 自已來 那 你能告訴大家你為什麼要買保險嗎…?

買了保險還自已來 也不看看對方都沒有自已來

我無法幫你了 你的保險員說的很對 "讓對方出錢(告他)"

但 這是他要做的 他的工作你去做什麼呀????



大小王子 wrote:
第一:你是r350的...(恕刪)


民法第193條限於人身傷亡才有適用,
樓主沒受傷的話,是不會用到這條的...
而且財產損害的賠償方法的確是回復原狀跟金錢賠償,
可以參考民法第213條到第215條。

如果樓主對肇事責任的比例沒有爭執的話,
上訴的結果跟一審大概不會差到哪去吧。
折舊是一定會的,雖然不同法官的算法可能不一樣,
不過不會差很多....
其他的金額都有單據,
租車費用法官也有自己的算法(誰叫你租賓士呢
這些金額就算上訴也不太可能會變。

其實車禍案件如果沒有人受傷的話就很簡單...
肇事責任確定、單據列一列就解決了,
沒有什麼很大的爭議,還蠻少人請律師的

樓主可以把判決字號PO上來,讓大家上司法院網站查查看再給意見

狗狗汪汪 wrote:
想請問一下各位大大有...(恕刪)


根據偶之前的經驗~
保險公司真的不會去理你的代步費用~
樓主其實也可以問一下處理的員警~
通常如果是要求償代步費用的話,員警都是告訴你私下去解決~
而且會勸你要花很多精力也不見得如你所願~
畢道每個人對代步費的定義不同~
法官也不是都站在你這邊~

說實話如果我聽到對方說18萬的代步費,
原本有誠意和解的也會覺得是不是被獅子大開口 ??
對方的心態也許現在也會認為你是在欺負人~
乾脆要告就去告吧...

有時候做人要將心比心~
如果樓主與對方角色互換時~
您聽到對方求償18萬租車費時心中會作何感想??


狗狗汪汪 wrote:
想請問一下各位大大有...(恕刪)

公司之前有請配合的理專(理賠專員)來演講
他說 有制度一點的公司
客人來出險當然就是跟對方協商
通常如果對方無肇責就全賠
管他要去原廠修還是外面的修車廠修都可以
(只要外面修車廠價格不要開太誇張都可以)
其他是看理專自己的經驗
看有可能判7:3(主因 次因)
還是6:4
先協商
反正是公司出錢 不要太誇張
修車 醫藥費 還有其他有保的都可以大概大概賠
強制險跟車險的部分都有得可以賠
(聽說強制險很賺 所以政府賠償金額可以一直拉高)
對方不滿意就法院見
交通法庭可以裁決
道路法規都在那
而且理專經驗值夠
判決結果差不多都已經先知道大概了
對方談不攏就來算折舊
法律的規定是回復原狀
不行再來折舊
沒有規定是新品
被折舊一定比較虧
只能說樓主選錯保險公司跟理專了.....


還有去撞到警消還是被警消撞
一定比較吃虧
警消一家親
而且人家只要不是明顯失職
在交通條例上就是民車比較吃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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