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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級」程度的數學題

zazqqq wrote:
開賓士的都是老闆及成...(恕刪)

賠上假的錢 50
找給少年仔 29
鞋的成本是 15
--------------
94

我覺得是這樣子啦...基本上以成本考慮來算,賣21元,但是從頭都是賠到尾的...哪來的利潤...

那6元跟本沒賺到啦!


突然間我覺得我的logic好差~ 哈哈
心情不好 wrote:
你說從老闆角度來想叫...(恕刪)


好死不死,店員就是老闆.哈哈!!
不過以您的立論,應該是賺6元囉.
對不起,我馬上刪文的原因是我希望解釋的更精準,我一定會給大家一個答案!
在這裡我見識到01網民的堅忍不拔的韌性,堅持己見絕不低頭的毅力,
我們國家有前途啦!這些人都該入閣才是。

shihkang wrote:
簡小弟 wrote:...(恕刪)


這樣算算看好了
先不論要不要偽幣能不能用掉

有一天有人來店裡消費
老闆沒有零錢
跟隔壁先借50塊零錢
(現在老闆有50元了)
結果年輕人買了一雙21塊的鞋子
給了50元
(老闆有100元了)
找了29元給他
剩下71元

然後老闆要準備還隔壁50元
發現~~珢!!是假鈔
50元不能用了...
剩下21元...所以再加上29元
才能還隔壁
所以是多支出29元(-29)
再加上白白送出去的鞋子(-15)
再加上該賺沒賺到的(-6)

不就是50元嗎??(or 44元)
但是
但是
本來可以用的50元
不能用了
不算是損失嗎??
如果這樣相加
不就是100元(or 94元)嗎??
matt850s80 wrote:
44把跟鄰居借錢當作...錯一題?? 那你寫了幾題?
錯一題?? 那你寫了幾題?

簡小弟 wrote:
從這個題目讓我覺得我們台灣的數理推演能力真的是很差…(恕刪)


我笑了!! 數學考題只出一題!! 寫了一題,But錯了一題

對不起 我又笑了
簡單的想:
老闆所損失的是一雙鞋15元或21元 + 賠給鄰居的29元 = 44元或50元

為何找給顧客的29元不算在內呢?


把題目精簡來看會變成:

老闆拿著鄰居的50元 找給顧客29元
(謝謝惠顧)

後來鄰居發現偽鈔 此時找給顧客的29元並非老闆的損失 算是鄰居的損失
(鄰居嘆:你等於拿我的錢去找別人是怎樣?)

老闆手上剩21元 必須貼回鄰居29元 此時為老闆賠錢給鄰居 = -29

再加上等於送給了顧客的一雙鞋的錢15元或21元 = -15 or -21

所以找給顧客的29元並不能重複的加在老闆的損失之內

所以最後的利害關係如下:

不以成本考量的狀態下 老闆損失50元

鄰居身上       老闆身上        顧客身上
找剩的21元      偽鈔50元        老闆的鞋子21元
老闆賠的29元                 鄰居的29元

成本考量老闆損失44元

鄰居身上       老闆身上        顧客身上
找剩的21元      偽鈔50元        老闆的鞋子成本15元
老闆賠的29元     利潤6元         鄰居的29元


如果是以生意經來考量的話

鞋子成本15元 + 賠鄰居29元 + 原本應該賺而沒賺到的6元 最後還是50元



再用另一種觀點來解釋

當老闆與鄰居偽鈔50換真鈔50時

此時老闆獲得了真鈔50 如果鄰居都沒發現

老闆等於對顧客實收了50元 此時找給顧客的29元算是天經地義 不能算是損失
自己留下的21元則是用鞋子換來的 到此為止老闆與顧客是打平的 老闆賺了6元

但不幸鄰居發現了

此時必須換回偽鈔50

所以最後還是賠50元 賺6元 = 44元
簡小弟 wrote:
對不起,我馬上刪文的原因是我希望解釋的更精準,我一定會給大家一個答案!(恕刪)


小弟弟,早點睡覺...明天要上課了 答案已經在樓上(639樓)有人寫出來了!!

不用太熱心沒關係...上課要專心

數學要學好..不要辜負了父母親對你的期望...

xpixelxgl wrote:
簡單的想:老闆所損失...(恕刪)


偽幣最後在老闆手上
真幣是可以使用的(50元)
但是因為偽幣不能使用
那不就算是損失嗎??
已損失來說
不就要多50元嗎??
所以現在有正確解答嗎? 好奇~ 以前就是數理最爛! 俺錯的話,俺也不意外! 動動腦,好玩就好! 有什麼好爭的,爭對了 01 會給你獎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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