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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級」程度的數學題


簡小弟 wrote:
從這個題目讓我覺得我們台灣的數理推演能力真的是很差…


從這個題目讓我覺得我們台灣的數理推演能力真的是很差
從這個題目讓我覺得我們台灣的數理推演能力真的是很差
從這個題目讓我覺得我們台灣的數理推演能力真的是很差

不知道其他人看到這句是甚麼感想!

xxangel wrote:
沒辦法,台灣人一堆自以為很聰明的
前幾天的女大生被詐騙事件、之前的女博士中情局事件,就是明顯的例子

我頂多是個只會當自己損失44元的小小生意人
不過正常來說我會賭賭看50元假鈔能不能去跟別人買便當來吃.......

那些覺得自己賠了79、94、100元的
去募款吧........


非常同意!

另外建議那些覺得自己賠了65、88、73、79、94、100的朋友

可以考慮從政,每個都說得像真的一樣
一、題目
「有個年輕人向鞋店買鞋,鞋的成本是15元,標價21元,年輕人掏出50元買鞋,鞋店店員因為沒零錢,用年輕人的50元和鄰居換50元零錢,找給年輕人29元,無奈鄰居發現年輕人的50元是假鈔,鞋店只好再退還鄰居50元,請問鞋店交易損失了多少錢?」

紅色字部分是陷阱也就是爭議的地方!!
我們來拆開看:

二、假設: 「有個年輕人向鞋店買鞋,鞋的成本是15元,標價21元,年輕人掏出50元買鞋,找給年輕人29元,無奈發現年輕人的50元是假鈔,請問鞋店交易損失了多少錢?」

實際鞋店損失: 鞋的成本是15元+找給年輕人29元=44元 ←這是很多人擁護的答案!

三、但是就壞在「鞋店店員因為沒零錢,用年輕人的50元和鄰居換50元零錢」這句話!
用年輕人的50元假鈔跟鄰居換了真的50元, 也就是說本來這50假鈔是不用損失的但是確實的使用了,變成鞋店要自己塗牛屎把50元也列入損失!!

44+50-21-73元 ←很多人認為不對的答案卻又實際存在!

四、總結:

44元(鞋的成本15元+年輕人拿走的29元)+29元(用50假鈔換鄰居真50零錢,鄰居又拿回來換真鈔,所以50元要扣掉已獲得的21元實際退還鄰居29元)=7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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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 剛剛總算看清楚裡面的文字遊戲了= =
所以重新編輯了一次!!

簡小弟 wrote:
從這個題目讓我覺得我們台灣的數理推演能力真的是很差…

matt850s80 wrote:

錯一題?? 那你寫了幾題?


...................

我噴淚了...

徒然讓我想到百貨公司週年慶, 買3000送300. 把送的禮券再去買東西
那換算下來是打幾折?
有人認為是打九折. 這個答案也真是另人搖頭...
亂入一下
從老板角度想一定是叫店員自己賠錢,
所以老闆損失0元,就跟7-11收銀找錯錢收到假鈔一樣要自己賠!

實際從數學題來看44元 有錯請指教 感恩
zazqqq wrote:
開賓士的都是老闆及成...(恕刪)


小弟最怕這種問題,但是偏偏又很愛看

所以喜歡土法煉鋼

用圖表跟顏色作區別

在試圖模擬小三的可能有的邏輯

看看是不是跟大家想的一樣?

「有個年輕人向鞋店買鞋,鞋的成本是15元,標價21元,年輕人掏出50元買鞋,鞋店店員因為沒零錢,用年輕人的50元和鄰居換50元零錢,找給年輕人29元,無奈鄰居發現年輕人的50元是假鈔,鞋店只好再退還鄰居50元(21元+29元),請問鞋店交易損失了多少錢?」




圖中紅字部分
因不是自己荷包的錢
拿到也是因各種理由出去

綠字才是店家實際的「支出」
(避開題意的損失[所受損害+所失利益])
把29元綠字當作店家實際金錢喪失
而21元(15)綠字當成潛在利益喪失

加加減減的結果

再加上有沒有要用算成本的理論(不太懂)

不是44(50-6)

就是50

吧!

圖有錯請指證,以免誤人子弟

感覺題目如許多大大所提

有點題意不清

在未明瞭諸多細節時

應返璞歸真去思維(是我思考簡單!?)

以上
假設老闆現金只有100+店裡只有一雙鞋子15(成本價)=115(假設為該店總資產)

老闆跟鄰居借了50又還了50 打平所以不用理會=還是115

一個人拿了50買了這雙鞋子老闆找他29正常老闆會是
115(該店總資產)-15(鞋子賣出去)+50(購買金額)-29(找錢)=121(正常賣掉鞋子後店裡的現金獲利6圓)

但是後來發現這50是假鈔,所以121-50=71(店內發現假鈔後實際剩下金額)

115(總資產)-71(現金最後結果)=44

所以該店總共損失44圓
WCGod wrote:
我無緣無故給你一張假...(恕刪)


這就是重點與差異.你並非無緣無故給我一張假鈔,這是一筆交易.我應得卻未得.
就會計的角度或許的確是44元,但就某些老闆而言卻是94元.
對與錯,不重要,重要的是觀念.
如果把交易過程所付出的勞力刻意忽略,那麼44元很合理.
但若是加上時間與勞力成本,那我說我損失94元

我的答案是94元.
理由如下:

與鄰居換錢又退回,所以一出一進,就當作沒發生.
所以假設找零是收銀機本來就有的零錢.如此應該就很好釐清.
再來先由假鈔下手,既然本來應該收到一張真鈔50,如今卻是假鈔.那肯定損失了50元,
給了年輕人一雙成本15元的鞋又給了他29元,所以又損失44元,(老闆進貨時給廠商15元,收銀機給年輕人29元)
最後店家應該在這筆交易中所應獲得6元的利潤,我認為也應該列入損失,只是這部分已在之前收到假鈔時算過.所以不應再計算一次(因為這張假鈔包含鞋子的利潤)!

簡小弟 wrote:
希望這一篇文章在我留...(恕刪)


馬上就刪文?!
唉...

larry_lai_net wrote:
這就是重點與差異.你...(恕刪)


你說從老闆角度來想
叫店員賠錢這樣不就損失0元(店員自己被騙理當自己賠償)
怎麼會有94元呢???
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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