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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級」程度的數學題


XZ wrote:
29本來就會算兩次了...(恕刪)


那你快去開店吧



15151515151515
這種鬼問題在台灣不會發生的
因為台灣沒有50元的假"鈔"
台灣只有硬幣!!!!!!!!!
這種鬼問題,是在考人腦筋急轉彎嗎?!
希望這一篇文章在我留言之後就不會再多太多頁了。
1.回答沒了錢的 是奸商(不小心50元拿去買中飯)

2.回答44元,這是誠實的老板(把50元拿去警局,或被銀行收去)

3.回答50元,這是倒楣的夥計,沒賺到的部分當然算他頭上

4.回答50元以上的 .............................

PS:一個反向思考.剛好那騙子又走到這家店 老闆把50元假鈔跟他換回真鈔的情況下

應該就皆大歡喜了

難道這樣還是了錢嗎?



還堅持了錢的,應該就不是做老闆的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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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這樣算下去 老闆光給會計的薪水都快付不起了

摸摸鼻子 老闆給你做好了
正確答案只有44一個

算-50的也是錯 店家損失不能將沒賺到的6元利潤也算進去

損失要用進貨成本算

其餘的100/94...之類的答案就不必講了,錯的離譜...智障差不多
即使答案是94 我還是認為是44
100元

zazqqq wrote:
開賓士的都是老闆及成...(恕刪)
那張假鈔製作都不用成本嗎
那張假鈔就一文不值嗎
那張假鈔說不定拿去菜市場買菜還可換回50元的菜呢
還可A一把蔥回來也說不定
靠勞力交易賺來的錢本來就是應得的
怎能與收到假鈔的損失混為一談呢
這個題目根本就沒什麼難的
難怪會說是小三的數學題
根本就不用算來算去
就是損失50元
再減去那張假鈔的價值=N
因為假鈔變你的了
所以標準答案
50-N
這張假鈔的價值N就要靠自己發揮了
就這樣

簡小弟 wrote:
希望這一篇文章在我留言之後就不會再多太多頁了。我不是神,高中聯考數學錯一題,因為剛好驗算出來在訂正答案,結果鐘響。我的答案非常值得參考,算錯的理由我會列在下面:

正解:真正由老闆付出的是15元的鞋、找給年輕人的29元、還有還給隔壁的50元,所以是損失94元正。所有答94元的網友我給你們拍拍手。




盲點三:有網友提到老闆賣完鞋後原來剩下21元,後來因要還鄰居50元而多「自掏腰包29元」出來補。這個老闆就是失去一雙鞋(15元)、自掏腰包29元、還有一個假的50元,所以還是老闆資產的損失是:15+29+50=94元。




有我有錯,請在此不吝指正,在下一定虛心受教!!感恩!希望大家用和氣的方式來討論這麼簡單的問題。從這個題目讓我覺得我們台灣的數理推演能力真的是很差


傻掉了~~


老闆的手中剩下的21元是哪來的?

不就是原本得到的50元,去找開來的

在這邊,早就已經鎮重說明過了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03&t=2461221&p=44#32189610

怎有人都到61頁了,還能.......

高中生??

中華民國偉大的教改,偉大的教育.......天啊.....

8分上大學是真的.......
如果6元利潤列入損失, 則可由下圖看出淨損失為50元. 若不列入則為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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