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dora wrote:發覺這題目很有意思:...(恕刪) 店員謹慎錯了嗎???你身上的錢可能是你先前在別的地方不小心拿到假的你自己沒發現而已店員當然不想冒風險自己虧錢,大大只要多從別人的角度思考一下就會有不一樣的體會
通常會以成本計算商品損失店家拿到 0 元的 50元玩具鈔票 ; + 0拿玩具鈔票跟鄰居換到 50元; 0+50=50給客人 15元成本 +29 ;50-44= 6鄰居拿玩具鈔票跟店家索回 50 元;6 -50 = -44
這道號稱「三年級」程度的數學題還真是紅,爬文之後才發現意見分歧的程度實在是讓人讚嘆,其實這問題很單純誰拿了假鈔就是損失了那些錢(50$)覺得是44$的人你自己想想,把50$的假鈔交給警察報案後,等到抓到人對方也銷贓成功口袋裡有50$,難道你的求償金額是44$?
看了好久= =自已的答案也是改了再改…第1次無聊沒想太多算的:找給年輕人29元+鞋子的成本15元+要還鄰居50元 = 94 元如果再加上應該獲利的6元的話,那一共就是損失 =94 + 6 =100元所以答案有2個,看對鞋子的定義是多少!!!第2次是文章看到一半發現…有東西忘了:老闆身上還有21元,因為他只找給年輕人29元呀,答案還是有2個以成本算94-21-73元連獲利都算100-21=79元第3次是不死心不信邪,想說怎麼一堆人說44元 or 50元,怎麼可能所以這一次我就照文章畫圖下去算…第1階段 ==> 老闆(假50元) 年輕人(付給老闆假50元+鞋子1雙+等著找錢)第2階段 ==> 鄰居(拿到假50元) 老闆(找給年輕人29元,自已還有21元) 年輕人拿到(鞋子1雙+29元)第3階段 ==> 鄰居你騙我還我錢 (拿到50元) 老闆,我身上只有21元先還你(還欠鄰居29元)結果: 老闆欠了鄰居29元(錢在年輕人那囉)+少了1雙鞋子所以答案還是有2個,端看鞋子怎麼定義鞋子成本算 15 + 29 = 44 元連獲利也算 21 + 29 = 50 元各位看倌們~我全部的答案都打出來囉…
fedora wrote:發覺這題目很有意思:...(恕刪) 如果當初店家不要拿假鈔換零錢,反而賠比較少拿真鈔換或拿假鈔換都賠50哪來多或少????拿真鈔換,鄰居會跟你要50回去嗎???? 不會!所以還是只剩一張面額為0的假鈔,而不是面額為-50 的假鈔。如果假鈔是-50的話,老闆身上有250元加假鈔,那他絕對買不起超過200元的東西,因為他只有200的資產??
29本來就會算兩次了 賠給鄰居的都不用算了喔.....客人共賠44 15(鞋子成本)+29(找錢)=44鄰居的50並不是50換50而已吧假鈔50塊就要認列虧損了 因為假鈔最後還是在自己身上有交易過的應該就會很清楚自己到底虧了多少nite502 wrote:73-29=44...(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