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腳跳跳 wrote:
昨天跟女王的同學一同...(恕刪)
kenyeh88 wrote:
我車停汐止原住民公園...(恕刪)
如果沒有與人結怨,這種狀況很有可能是無聊的人士喝醉或是吃飽沒事幹的年輕人所為,調閱當晚附近監視器是否有群聚一兩台機車或是集體喝酒的人都有可能是犯案的人,不過如果沒有監視器直接拍攝到犯案過程,確實只能自認倒楣,其實車主還是看開點,不要將問題卡在警察無法保護人民上會比較好過一些,因為畢竟,你停車地方沒有監視器,警察真的沒辦法幫助你什麼...這種狀況通常是個案,如我所說可能是幾個人臨時起意的破壞...希望你看開點吧...人生難免遇到這種事情,其實我也遇過類似的事情,當時也非常的生氣,我還是連續一個月多起....後來經鄰居指認是附近某無聊人士無聊所為...但是沒有攝影機沒有證據...只能自認倒楣並且警告對方這樣而已...如果還是擔心建議可以安裝那種範圍有兩公里的氣壓鎖,汽車遭破壞你的遙控器會叫,才三千而已...去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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