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龍栱 wrote:
台灣酒駕的刑責實在是太輕了!
一來罰錢了事,像這個肇事的畜牲,即便他酒駕被攔下,罰款的金額對他來說根本無關痛癢..
酒駕起碼應該先進去關個30天,這種嚇阻力,多少就有點效果了,如果搭配鞭刑,效果會更好.
下次除非是有酒駕者衝入總統車隊,或者撞到副總統的家人
才會有修改的可能.
就像後作強制安全帶條款,孫穗芬一掛,馬上就來.. )
說進我心坎裡
這就是台灣
人命是沒有價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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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龍栱 wrote:
台灣酒駕的刑責實在是太輕了!
一來罰錢了事,像這個肇事的畜牲,即便他酒駕被攔下,罰款的金額對他來說根本無關痛癢..
酒駕起碼應該先進去關個30天,這種嚇阻力,多少就有點效果了,如果搭配鞭刑,效果會更好.
下次除非是有酒駕者衝入總統車隊,或者撞到副總統的家人
才會有修改的可能.
就像後作強制安全帶條款,孫穗芬一掛,馬上就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