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隆妹 wrote:若車輛沒有移動,在原地被偷零件,則竊盜險不賠,一毛都不賠啊.車子沒移動,零件被偷,則屬車輛零件失竊險範圍,但是通常最高理賠有限制在保費的五~六倍,例如保費3000,最多賠一萬八,對雙B車來說有保等於沒保喔. 請問照上面的說法,那麼保竊盜險似乎也沒意義??車子的安全到底要怎樣才有保障咧......
遭遇到這様的事情当然覚得又生気又要花銭、但是再想想、這是什様的一個生活環境?!台湾好像這様的事情常発生。。「殺肉」「打破車窗拿走東西」等等。。買個車還要多担心個這様的事情。常聴一詞、所謂「次等國民」、幹這種行為的人、不就是等於次等國民?這些人真的少了作為一個人所要具有的moral。。。也因此降低了我們的生活環境品質!!
樓主可以考慮告停車場,雖然大部分停車場都說不負保管責任,但這是不對的.我記得有案例, 有人的車在收費停車場被偷車內的東西,但後來有向停車場索賠成功.http://www.rclaw.com.tw/SwTextDetail.asp?Gid=5120http://www.takesport.idv.tw/bbs/discuss/join.asp?db=TALK&ID=2327&only=&sort=lastdate&rid=&fid=這兩篇給樓主參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