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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級」程度的數學題


李夫 wrote:
損失的部分就是店家給鄰居的50元...(恕刪)


要注意他那50元也是從鄰居那拿來的

要當成鄰居先是賠50再取回50=不賺不賠

鄰居賠給誰? 當然就是店家

陽春 wrote:
4 4 元

...(恕刪)


44


+50(鄰居給的50元)
-15(被拿走的鞋)
-29(找的錢)
-50(賠給鄰居的錢)
----------
-44

其它奇奇怪怪的數字,都是把-29或-15算到2次
會說94的人是沒把鄰居給的50元算進去


這篇熱門應該是可以看到一些奇怪的答案吧。(對我而言這還滿有趣的)

少林正宗 wrote:
跟之前的題目完全一樣...(恕刪)

看清楚喔!
店員發現年輕人的50元是假鈔......

基拉 wrote:
79+退給年輕人29+一雙鞋子=108+21=129........(恕刪)



OMG!! 這破了史上最高紀錄!!!
就鞋店老闆而言
1.損失和鄰居交換的50元
2.鞋子成本15元
3.找給客人現金29元
4.應獲得的利潤6元

所以總損失為100元

我要搭賓士~~
減重!! 萬能的卡達掐神~~ 把我肚肚弄小吧!!
賀賀賀賀賀賀賀賀賀賀賀賀賀賀賀賀賀賀賀賀賀賀賀賀賀賀賀賀賀賀賀賀賀賀賀賀賀賀賀賀賀賀賀賀賀賀賀賀賀賀賀賀賀賀賀賀賀賀賀賀賀賀賀賀賀賀賀賀賀賀賀賀賀賀賀

15151515151515
100元
拉拉蕭 wrote:
破50破50破50破...(恕刪)

拉拉蕭 wrote:
破50破50破50破...(恕刪)



真不簡單
店家損失多少?
店家沒有損失
店員損失50
因為老闆要店員賠鞋子21塊錢(店員有要求老闆打個折或用進貨價賠,但老闆回說開店不用錢啊?所以還是收21)
店員還要賠找給人家的29塊
所以店員共賠50塊錢

或者
店家收到假鈔賠50
店家把鞋雙手奉上賠21
店家又賠了隔壁鄰居50
店家的鞋子進貨成本沒人付損失15
電費和店員的人事成本就算店家倒楣不加了
所以總共損失136
反正拿別人的都是應該的所以不算賺
給別人的都算損失

但其實大家都沒有損失
因為雖然鄰居有發現假鈔所以追討回了50塊錢
但是假鈔被不知情的老闆拿去付中午便當錢
那個年輕人又恰巧是便當店小弟
一時不察收了五十假鈔老闆又不認帳
年輕人因有錯在先所以只好自己吞下來
這就是因果
嗯...

因為是假鈔,所以賣多少錢都沒差,賠的是成本+找零

所以是 15+29 = 44

但是因為鄰居發現是假鈔,所以還要自己再補29元

湊回50元跟鄰居換回那個50元假鈔

所以是 44 再 +29

44+29 =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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