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大家在討論酒駕的危險時為何不去思考為什麼當初交通部送交立法院及立法諸公在審法案時的心態因為大家都心知肚明...酒駕的嚴重性但為什麼眾多立委仍會高高舉起輕輕放下是自己也會酒駕,怕害到自己?還是.......個人就十分贊同美國及日本的做法美國:二級謀殺罪...要關很久日本:除要付出巨額賠償金外,還要進窂籠+取消駕照相信01版上應有不少法律見長的先輩可以的話請主動去幫忙一下吧若日後有要捐款一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