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5

偷車,銷贓只是值八千元的小罪!?

反正有這種政府,
車行要是不用偷來的零件就對不起自已了 ,
上上樓的那位也是這樣認為的。
aaa
CSIL wrote:
鄉民當然可以站在黃線...(恕刪)


現在是車被拆了之後再裝回去~

現金100萬..被偷在找回來還是100萬

一台車被強拆(偷車不可能幫你小心慢慢拆)之後再裝回去的價值可能剩8成

被損害得2成不用賠?

以上當我發酒瘋胡言亂語

.............原來只是收受贓物...沒有偷車



a72305218 wrote:
現在是車被拆了之後再...(恕刪)


如果證實交易價格有減損
當然要賠
但前提應該是你有要賣出
又可以證明拆裝後之交易價格少了兩成

但證據在哪裡??
價格減損之後保費少繳部分要不要扣回去?
到法院可是要舉證的
不是說我「可能」有損害
法院就要判對方賠的

沒有影子的人 wrote:
不知法官開什麼車



人家有司機 那裏需要知道甚麼費用!

不如多讀點 判決文 還來的實在

a72305218 wrote:
現在是車被拆了之後再...(恕刪)



首先,這名賓士車主要求的可不只有您說的「二成」,而是「全部」,也就是「100萬以外再賠100萬」。單憑這點,至少就讓這則判決變的沒有標題這麼荒謬吧。


至於「拆回再裝上產生的折舊」,當然可以求償,但有二個問題要釐清:


1.這筆「折舊損失」顯然來自「零件被拔掉」,所以這筆損失該向偷零件的小偷求償,還是向跟小偷買零件的收贓者求償?答案應該滿清楚的。


2.民事訴訟應由原告(也就是失主)負舉證責任,所以法律准許失主求償「折舊損失」沒錯,但至少也要這名失主能講清楚「拆掉裝回造成多少損失」,如果原告自己都弄不清楚受有多少折舊損失,或甚至根本沒有向法院提出這部分的求償,那怎麼能怪法院「不賠給失主」呢?


法律沒什麼了不起,但也沒簡單到單憑一篇二手新聞就能隨便批評的程度。


老婆用完了~~還你
狗狗汪汪 wrote:
強暴人要記得戴套套完...(恕刪)
[新聞] 3月1日起/酒駕無肇事 罰款可分期

酒駕肇事且車上附載未滿14歲兒童,吊扣駕照將從兩年延長為四年的加重處分規定,交通
部近日將會銜內政部,從農曆過年後的2月15日起實施。

另外,交通部修改「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未來初次酒駕且
無肇事,酒駕罰款可以申請分期繳納,最多可分18期繳罰款。新規定預計3月1日起生效。

交通部路政司表示,98年交通事故十大肇因,排名第一的就是「酒後駕車」,占19.2%。
同一年度,違規酒後駕車舉發件數,高達11萬4718件,造成555人當場或24小時內死亡。

路政司科長林福山表示,立法院已經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2項修
正條文,新增汽車駕駛人酒後駕車肇事,且附載未滿14歲兒童,吊扣駕駛執照期間加倍處
分,也就是從目前的吊照兩年加重為四年。這項新規定本月19日已經由總統公布生效,交
通部近日報請行政院2月15日起實施。

林福山表示,配合立法院附帶決議,避免民眾因為酒駕繳不起罰款,生財工具又被移置保
管影響工作生活,交通部也修改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讓酒駕初犯且沒有發生交通事故的
違規駕駛人,可以申請分期繳罰款,且分期繳款後就可先領回車輛。

【2011/01/28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
現在連酒駕都可以分期付款了
偷個東西當然沒什麼啦

之前有個新聞 酒駕3次都撞死人重判10個月
你覺得台灣的法律還有用嗎
民事的部分8k我是覺得還有空間討論,畢竟車主不單只有花修車檢測的費用,還有時間跟不能用車的損失,從頭到尾難道要車主自認倒楣?車子被偷,不能用車,還要撥時間出庭應訊,活該倒楣?雖然原車主求償45萬有點誇張,但法官判的8k更誇張.嚴重缺乏社會觀感.

刑事部分6個月,已經算是判比較重的,難怪台灣竊盜頻傳,偷東西進去幾個月出來又是好漢,反正一個月獲利上千萬,做個幾年下半輩子就不愁吃不愁穿,誰不願意冒險,我曾經問過賣場的主管,賣場裡這種竊案天天在發生,會偷東西的就是那些人,他都報警到不想再送了,法官也不會做出甚麼判決,他還曾經當庭跟法官要求對累犯者判刑,結果還不是不了了之,最後只是浪費時間跟他出庭.
女車主本身也有問題吧!
車被偷不去原廠.為了便宜去外面車廠修
車廠哪來零件.殺肉的是能有多少
還不是贓貨!

自己不也是變相的支持偷車行為
只不過她更倒楣裝到自己的零件而已

當然偷車就該重罰.並支持拒用來路不明的零件
還是很多人傻傻分不清,鄉民就是鄉民,我看是愚民吧,難道要偷兒死嗎??要偷兒傾家盪產賠嗎?嘖嘖嘖,什麼心態,如果我的話,東西完整回來也就算了,但刑事我會向法官有所要求,這才是上策,錢錢錢,什麼都是錢,人家沒有錢只有命啦,怎麼辦,還不是要關
  • 15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5)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