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昏迷指數3 還可以動耶 (只有三天就出院了....)


吹雞龜 wrote:
有這種母親

難怪會教出這樣的兒子


沒錯,有這種價值觀不正確的母親,她所教出來的小孩會好到哪去?
根本就是廢渣一個,除了會花錢敗家外,還有別的長處嗎?想也知道沒有。

ncbbmtv wrote:
...(恕刪)


大推~~

希望以上都能實際執行
百思不得其解.
那麼多人站出來出聲..
只有非主流報導?

酒駕肇事..不應視同現行犯? 其父開保時捷可代做筆錄?
小開在醫院吃水果吹冷氣?

看來這靠山真的很硬.
疑問:
1.既然媒體播報小開清醒~所屬警察機關是否應請該員去做筆錄?
高雄市警局新興分局自強派出所.應主動拜訪...(現行犯不是先抓嗎?)
2.還是警員受到壓力.那地檢署要介入查阿?
3.還是地檢署有壓力.那政風要查阿?
4.還是政風有壓力.那市長要查阿?
5.22歲買500萬車..他老爸有沒繳贈與稅.國稅局要查吧.
6.他老爸收入那麼高.應該有繳稅吧?
7.500萬小開住一人病房.健保有沒有以最高收入計費.
8.小開自己有開PUB.有沒有繳稅阿..

再躲吧~葉小開...


高雄市警局信箱:http://www.kmph.gov.tw/PoliceMailBox.aspx
市長信箱:http://soweb.kcg.gov.tw/default.aspx
地檢署信箱>>http://www.ksc.moj.gov.tw/bbssp.asp?xdURL=/bossmail.asp&mp=021
政風信箱>>eth@kcg.gov.tw
檢舉逃漏稅信箱:https://www.ntak.gov.tw/ch/mailbox/mail6.aspx?path=816


A1就是死亡車禍!!!!!!!!!!!!!!!!!!!!!!!!!!!!
路人就是我 wrote:
這樓千萬別都更~~~...(恕刪)
要不要開個版,大家糾團去探望"受傷住院的乖孩子"...是探病關心喔.

路人就是我 wrote:
這樓千萬別都更~~~...(恕刪)


都更的意思是更新,那更應該要都更才對,

大家快點來都更這棟樓吧,一起推上新聞.........
不管有沒有開超跑啦, 酒醉駕車造成傷亡本來就應該要重罰,
這個案例真的是非常可憐, 那些高高在上的立委,不要在選舉的時候和狗一樣搖頭擺尾求選票,
請幫忙台灣和後代做點事, 再加強重罰,
以慰這些無辜的破碎家庭!!
昏迷指數只剩三?
看他都可以坐著看電視了
這中間一定有問題!
第一:新聞未求證狀況下就播報,新聞記者不負責任的態度也應該被人肉
第二:假設新聞記者是和醫生求證,那這位證明的醫生可能也有問題,至於是什麼關係可以讓醫生做出假證明
相信各位鄉民應該都瞭!
第三:警察呢?不用做筆錄?這中間也有高層涉案?竟然可以不用對駕駛做筆錄,還是昏迷指數是警察說的?連撞死人都可以不用和當事人告知?

以上言論都是假設問題,不知道是否有高手可以查證?
看完真的很生氣~~還沒爬完文就先發表感想了.....
葉少爺喝醉開車至人於死到現在都沒事,真想知道台灣司法會如何處理!

人生無常呀 wrote:
唉 我終於相...(恕刪)


你解讀錯了
你一定要相信因果

任何事都有它的因跟果(包括車禍本身)
發生車禍這個果的因,也許無數世前就已結下

當然,葉大少撞死人的報應也會有的
不是不報,時候未到

建議你搜尋『了凡四訓』
絕對會對你人生觀有很大改變 !
願 生生世世持齋戒,不聞哀嚎宰殺聲。

購物用 wrote:
http://www...(恕刪)


真的,每次看到這則新聞都會怒火中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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