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思不得其解.那麼多人站出來出聲..只有非主流報導?酒駕肇事..不應視同現行犯? 其父開保時捷可代做筆錄?小開在醫院吃水果吹冷氣?看來這靠山真的很硬.疑問:1.既然媒體播報小開清醒~所屬警察機關是否應請該員去做筆錄?高雄市警局新興分局自強派出所.應主動拜訪...(現行犯不是先抓嗎?)2.還是警員受到壓力.那地檢署要介入查阿?3.還是地檢署有壓力.那政風要查阿?4.還是政風有壓力.那市長要查阿?5.22歲買500萬車..他老爸有沒繳贈與稅.國稅局要查吧.6.他老爸收入那麼高.應該有繳稅吧?7.500萬小開住一人病房.健保有沒有以最高收入計費.8.小開自己有開PUB.有沒有繳稅阿..再躲吧~葉小開...高雄市警局信箱:http://www.kmph.gov.tw/PoliceMailBox.aspx市長信箱:http://soweb.kcg.gov.tw/default.aspx地檢署信箱>>http://www.ksc.moj.gov.tw/bbssp.asp?xdURL=/bossmail.asp&mp=021政風信箱>>eth@kcg.gov.tw檢舉逃漏稅信箱:https://www.ntak.gov.tw/ch/mailbox/mail6.aspx?path=816
不管有沒有開超跑啦, 酒醉駕車造成傷亡本來就應該要重罰,這個案例真的是非常可憐, 那些高高在上的立委,不要在選舉的時候和狗一樣搖頭擺尾求選票,請幫忙台灣和後代做點事, 再加強重罰,以慰這些無辜的破碎家庭!!
昏迷指數只剩三?看他都可以坐著看電視了這中間一定有問題!第一:新聞未求證狀況下就播報,新聞記者不負責任的態度也應該被人肉第二:假設新聞記者是和醫生求證,那這位證明的醫生可能也有問題,至於是什麼關係可以讓醫生做出假證明相信各位鄉民應該都瞭!第三:警察呢?不用做筆錄?這中間也有高層涉案?竟然可以不用對駕駛做筆錄,還是昏迷指數是警察說的?連撞死人都可以不用和當事人告知?以上言論都是假設問題,不知道是否有高手可以查證?看完真的很生氣~~還沒爬完文就先發表感想了.....葉少爺喝醉開車至人於死到現在都沒事,真想知道台灣司法會如何處理!
人生無常呀 wrote:唉 我終於相...(恕刪) 你解讀錯了你一定要相信因果任何事都有它的因跟果(包括車禍本身)發生車禍這個果的因,也許無數世前就已結下當然,葉大少撞死人的報應也會有的不是不報,時候未到建議你搜尋『了凡四訓』絕對會對你人生觀有很大改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