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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賓士的反殺-GLE450訴訟後續,附上照片

台灣應該要引入認罪可協商,不認罪如果敗訴將加好幾倍賠償的觀念,與世界同步,讓人民有這樣的意識

這可避免像友達這樣的反托拉斯起訴,主管被關,還有巨額懲罰性罰款,害人害己

https://www.cw.com.tw/article/5046288

Google一下,很多新聞都可以借鏡

反托拉斯的訴訟,贏得裡子遠比面子重要。但對於不服輸的李焜耀而言,低頭認錯一直很難。

然而這一回,李焜耀選擇先自首,以避免決策失當,造成企業更大的傷害。

友達學到教訓了,認罪協商要跑第一。
一大堆人附和小蝦米對大鯨魚的講法, 燃起被財團欺負到不行的正義感, 真是如此嗎?
只有正方申論, 沒有反方答辯, 直接做出結論, 好嗎?
Ronniekuo wrote:
嗯,可以啊,錢是自己...(恕刪)

目前為止的台灣是的,你說的以現在這個時間點算大致合理。
但是這就跟以前老一輩勸你不要談政治一樣,50年前誰知道可以在公開場合講政府的不是還可以活著回家,也沒想過跟政府打官司會贏吧。
你的觀念是合理求減少損失但是無益社會進步的守舊方法。
現在所有人,包括你我,都享受著前人挺身抗爭帶來的生活。
rogerforid wrote:
一大堆人附和小蝦米對...(恕刪)


我也希望對方可以加入討論回覆我
為什麼叫我換車後還要叫我履約,然後又要沒收我的訂金

hhop wrote:
看法官是不是換一台星...(恕刪)
就算送一部全新賓士收買法官,你想法官會認為這樣值得冒險嗎?
Crystal0812 wrote:
但是我已經讓很多人知道,中賓整個過程處理態度,台灣的消費者永遠不會贏


我支持你的想法,但是現實面可能不如你願,
上01的人數在整體人口來說是少數,
若只在這裡討論,對中賓能有多大殺傷力?
想要擴大影響力還是需要傳統媒體,
但是相信中賓該算是媒體的廣告大客戶,
所以,真能達到你的目標,讓消費者得到合理的保障,
我覺得很難,
媒體顧廣告收入,不會報,
立委顧政治獻金,也不會修法,
只剩下有沒有法官站在消費者立場幫樓主找出對消費者有利的解釋。
聽到之前有兩家藥廠上法院
主要是一家生產學名藥 被另外一家高
聽律師轉述,開庭第十次 法官問什麼是學名藥。整個傻眼

恐龍不是一天造成的

樓主加油 一般人可能器械投降了。你走到這步已經很不容易了。至少讓大家看到賓士怎麼對待客戶的
建議找有利人士 或有放炮型立委 開個記者會 讓大家看看廠商的手段
年紀越大越多不如意的事情,很多人選擇向現實低頭。
覺得不會贏就不會贏?
沒有什麼是完美的,什麼都可以進步。
如果樓主成功贏了官司,可以幫助到許多被欺負的消費者。
每個人都摸摸鼻子自認倒霉,台灣不會變得更好。
司法爛,就是要進步要變好。
大家都覺得不能改變什麼,那就越來越爛。
Crystal0812 wrote:
我這個預購合約法官判決不成立
因為沒總車價!
現在又來一個無法履行本約
沒車交預約單不成立
車子出現了本約又成立(恕刪)


照你寫的

就中賓在打法官的臉
nyko1225 wrote:
照你寫的就中賓在打法...(恕刪)


這是判決書裡面寫的
中賓應該是打我臉吧?
因為我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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