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法院很麻煩不知道法官心證如何而且台灣的法官素質越來越差了看一下時間2019年9月消保官調解時說沒車可交希望顧客換車看判決說2020年3月已經通知車主準備要交車車商擺明要車主吞下去所以這張訂單到底還有沒有效?消保官協調時訂單還有效嗎?看起來法官的邏輯是訂單效力還在所以2020年3月車到了本約就成立了跟財團的律師玩有太多貓膩了只能上訴換法官判看有沒有機會逆轉能拿回60萬就不錯了不要想賠償了
dohan8850 wrote:上法院很麻煩不知道法...(恕刪) 樓主如果能打贏,不但拿回60萬,並且讓賓士賠償做公益,會是對我們全體消費者的一大福音,只要能留下這種判例。台灣的車商真的太流氓了。看看做電子或是百貨還是餐飲的企業,有哪個這樣的?一堆黑箱坑殺消費者。真的該聯合起來改變汽車產業這種不正常的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