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rryhsiao wrote:......車輛必須緊靠路邊停車,規範是15公分才合格,...(恕刪) 依《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11、112條規定,(臨時)停車時應依車輛順行方向緊靠道路右側,......其右側前後輪胎外側距離緣石或路面邊緣不得逾40(60)公分。
wmarchkimo wrote:請你媽媽不要再路上...(恕刪) 雖然這跟三寶似乎沒甚麼關係純粹是觀念的問題要是我,絕對不會買電動代步車給家裡上年紀的父母要問為什麼?相信你自己開車在路上也應該遇過幾次電動代步車就這麼穿梭在車陣中汽車駕駛怕A到還必須切半個車道閃過,讓駕駛環境變得更危險再者不清楚那些買電動代步車給長者的人在想甚麼,就這麼不愛護自己的父母放任讓老人家在這麼危險的車陣當中如果你很愛自己的家人,就不要讓他處於危險之中以上
wmarchkimo wrote:xx-xxxx第二位數是英文~其餘皆是數字(恕刪) 大概15年左右啦家裡以前有部車也是這樣編碼大概15年跑不掉建議一人一半結案大家都有錯五五波在來他上法院也不會拿到這價格至於是不是三寶我也不是當事人我也不知道不過路上開那種車多半都蠻恐怖的建議樓主孝順一下長輩吧自己接送之類的
純念書你一定第一名,像我們這種曾經硬是被警察開過紅單罰款900 牠就是親口告訴你車輛未緊靠路邊15公分申訴無效還是要吞下去的經驗,你肯定沒有過。講法條,上法院,法官經驗還不一定理解的年代,哈哈哈~你開的車應該很小台吧,怎麼停都會離路邊至少有40公分遠。ufem0166 wrote:依《 道路交通安全規...(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