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nu666 wrote:
賓士購車合約有兩種,一種是版主簽的"預約訂購合約書" 另一種則是訂購合約書
前者是適用於是車輛總價無法確定時(例如臺灣沒有引進的車款)就以相同或近似車款之公告參考價格估算
版主訂購 A45 加購原廠配備表上之選配 ,價格皆已明確,賓士汽車實在不應拿預約訂購書記給你簽
個人先前訂車時就發現此這問題 經與業代溝通後,賓士汽車讓步與我簽訂"訂購合約書"
即車價, 配備經載明於合約後 縱使交車時成本有所變動亦應由車商吸收(這是他們制式合約第3條明訂)
我之前去看CLA 45 AMG時也發現過這個問題,但是業務說,因為車子還沒到港,根本無法確定總價格是多少,所以一定是先簽訂"預約訂購合約書",等車子到港後,才簽"訂購合約書"。我當下覺得很不合理,但是業務說,這就是他們公司的SOP。
"預約訂購合約書"裡面有說,車價波動在合約價格的25%都算正常,都要由消費者買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