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有次在國10旗山段,半夜三點多,時速140被攔下來>>當時看到警車已經有重踩煞車,所以實際速度會比測得的高一點點。那時大半夜一部車都沒有。警員下車後也是很有禮貌,頻頻跟我說對不起(次數多到我不想算)說它們也是有業績壓力...等等的屁話。但是自己超速本來就不對了,警察還一直道歉...好詭異的場面,害我想凹都覺得丟臉~最後跟警察小聊了一下,他們也很有常識,知道我開的是正牌貨;當然也少不了一些開慢點的勸導(因為設計上的因素,國10真的不適合開快>>他們說的啦)。離開的時候,給了我一張換線沒打方向燈的紅單,1200塊!我過去國道上超速,都是3600起跳的...
所以說,警察伯伯也是有好人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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