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走高績效獎金,或高績效門檻, 直接賣一般消費者的的業務, 在有如果差那麼一點點就可以
領到獎金的話,倒貼錢折價把客人拉過來很正常啊? 賣一台車,賣兩台車只能領底薪,但是賣三台
車可以領五萬的獎金. 那當你賣了二台車又快月底的時候, 你會不會考慮貼兩萬拉客人來買車?
早期還有很多國產車做業績競賽的時候, 要自己或整個營業所的業務集資叫親戚朋友買車, 交車
達成業績之後再把車賣給車行或私下賣給後來看車的客戶. 這種叫「新古車」(就是車是全新的,
只是領過牌而已,再賣已經算二手車了), 大家都沒聽過嗎?
這些業務他們算的是整體的利益! 達到業績可能可以多領個三,五萬. 業績競賽搞不好每個人可以
多個十萬八萬! 這些還沒領到的錢, 就會先被丟進來爭取客戶衝業績. 雖然不是領到全部, 不過
有獎金可領至少比領底薪好! 而且就算兩者相抵只領到比底薪多不了多少錢, 也是有賺到業績
,可能會被計入個人或營業所績效, 也許年終獎金(我不知道有沒有啦)會比較好一點.
我以前也是搞不清楚怎麼會有人做生意自己貼錢的, 後來有認識的人解釋過了,才知道是有這麼回事的.
與失敗為伍者,天天靠盃都是別人的錯。
與成功為伍者,天天跟失敗切磋直到不再出錯。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