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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B 200開箱:〔後悔買了這台百萬賓士車〕與〔購買5+2 的家庭要小心注意!!〕

abso0408 wrote:
真的看不出!

就我看這段,樓主就不值得同情了

樓主的語法是自認倒楣後的自嘲,重點是下一句內湖的中華賓士好嗎⋯⋯

Eas927 wrote:


我聽信它的建言,前往內湖的中華賓士下訂GLB200也選上5+2七人座配備,期望帶上更多家人一起出遊,甚至幻想如同GLB型錄上,出門時車子上有多的位置可載上家裡的狗狗。



▲GLB準受益者,目前單身。
你現在沒交車你以為你這樣哭訴真的有用?

人家處理你這樣的客人不知道有多少經驗?

連怎麼處理你都有SOP

簡單說白了,就算你不喜歡他們也沒再怕了,

你怎麼講都一樣,就算刮傷又怎樣?就是他們品質

你有什麼證據?錄音?錄影?

要就乾脆點全部PO上來,要就一次曝光......

不然你這樣只是在浪費你時間.....


消費者很可憐,但是最糟糕是你買賓士不做功課怪誰?


這年代早就不存在什麼,相信一個品牌,然後交給業務,業務的話能信?

你真的該檢討自己
abso0408 wrote:
光憑人家介紹你去內湖(恕刪)

abso0408 wrote:
第二這些芝麻蒜皮的瑕疵,又不是解決不了的,凹原廠幾萬塊的保養也就罷了,



你沒看到他連根毛都要不到嗎?
qrain99999 wrote:
都給錢了 也領牌了 (恕刪)



請看清楚法規,不要亂教車主




民法第761條第1項前段規定:「動產物權之讓與,非將動產交付,不生效力。」

今天消費車向車商買車,車錢付了之後,事實上還沒有取得車輛的所有權,而車輛領牌登記車主名義,也只是行政管理事項而已,並不因此發生車輛所有權變動的效力

所以當車商「交付」車輛給消費者時,就是所謂的「交車」時,車輛的所有權才移轉到消費者身上,尚未取得車輛的所有權,就還不是車主。



{{{{{{{{沒簽交車單車都不是你的}}}}}}}}






領了牌要退車當然可以,問題是經銷商跟車商不想虧這個折舊的錢,不是叫做領牌沒救,
只是這個價差,車商就跟你慢慢耗,賓士法務很強......你真的有把握?
我過去買車就吃過虧,我車門有門線對不齊,顏色有一點誤差,當初覺得還好,

業代也跟我說美容做得不好家燈光不準,會再做好點,美容車後業代好心說交車

送我鍍膜,我蠻開心就答應領牌了。


朋友覺得有問題,沒看過業務這麼好心,請維修廠師傅來看,鈑金跟油漆下方摸起來

不滑順一直延伸到輪拱,拆了底板才發現裡面內部就整個鈑金做過,然後車子原

先發動沒事,20分後來又產生異音,業代也是回復查原廠到港也一樣沒有烤漆紀錄。


消費者又不是神,是多會看10多年維修師傅也會看走眼,車番也會買錯車,誰不踩雷。

100個消費者會看車的只有小貓兩三隻,沒人會去亂懷疑新車有問題,業代幹嗎的?

是不用幫消費者看車嗎?


車商業務跟我講說領牌了,不能退車,要通知原廠協商,協商個鬼根本沒有,想辦法叫

業務自己處理,說白了領牌車出事情大家都要賠錢,就是沒人要賠給消費者。後來我吞

不下這口氣,也是走消保會,走到法院,浪費了我一大堆時間......最後才終於退回車的費用。


現在回頭看,我可以跟你說我超級後悔,花了 一堆律師費,浪費了時間,請求了賠償然後了呢?

真正浪費掉的是自己的人生.......

我說話不好聽,但是我給你的是我親身體驗......
這種新車品質任誰都不能接受 今天不是78十萬的車子 而是兩三百萬的賓士車 看來交車真的要來仔細驗車了
myth0102 wrote:
那是台灣現在的消費者很可憐,一樣是賓士,兩岸對待車主的態度大不同,台灣的車主只能檢討自己


連對岸都比不上
還要講幾次?

利萎豬公們
檸檬車法案到底還要冷凍幾年?!
ace ventura wrote:
連對岸都比不上還要講(恕刪)



就算有....我也覺得消費者不會贏,重點一直在誰有錢請律師,誰有時間玩這個遊戲。

車商好好幹,民眾正常開,怎麼會有事?

最糟糕是內湖賓士主管,自己咬太硬,業務也沒有盡則,甚至自己根本沒爭取,
都在擺爛。


害慘了一堆在賓士認真工作的人,車商的行銷企劃動則上百上千萬,就被這些不
負責任的人搞砸。

6次客訴到底都在幹嗎? 原廠都有錄音,如果想陳清可以自己公布錄音

要我說這次真的是被他們搞到雙輸。
瑞奇18號 wrote:
我過去買車就吃過虧,...(恕刪)


消保會要走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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