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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賓士的反殺-GLE450訴訟後續,附上照片

Hi派 wrote:
那就是判決書內容提到的,樓主不否認有第八條的約定吧?
樓主都看過了,同意約定條款才簽字的不是嗎?


任何下位的法律、條規,都不可違背上位法律(母法)
否則契約無效…

在民法已有訂出退雙倍定金的情況下,無論定型化契約怎麼寫,都毫無任何用處

現在重點只是賓士不認同那是正式的購車合約,然後法官也隨賓士起舞,認為那的確就不是正式合約…
星幻 wrote:
任何下位的法律、條規,都不可違背上位法律(母法)
否則契約無效…

在民法已有訂出退雙倍定金的情況下,無論定型化契約怎麼寫,都毫無任何用處

現在重點只是賓士不認同那是正式的購車合約,然後法官也隨賓士起舞,認為那的確就不是正式合約…


人家當然設計保障自己的條款,有顯失公平或違反良序公俗才有違法的問題。
基於契約自由本就可以雙方合意簽訂任意合約。

預定契約履約的內容是什麼?
水庫工作魚 wrote:


社會不是一言堂,只能說文件簽字要謹慎。簽了就表示同意條件,又沒強迫簽名。
星幻 wrote:
任何下位的法律、條規(恕刪)

價金還沒相互同意
水庫工作魚 wrote:
台灣的消費者權益無法(恕刪)
就法論法 所以法官也是臣服於財團的奴?
水庫工作魚 wrote:
台灣的消費者權益無法(恕刪)
就法論法 所以法官也是臣服於財團的奴?
Hi派 wrote:
那就是判決書內容提到...(恕刪)


我不知道你要表達的是什麼
我只是陳述我這兩年的事實經歷
但是你一直針對我簽約內容
我實在不懂你的用意???
Crystal0812 wrote:
我不知道你要表達的是什麼
我只是陳述我這兩年的事實經歷
但是你一直針對我簽約內容
我實在不懂你的用意???


白紙黑字的文件,看過內容同意才簽名不是嗎?
水庫工作魚 wrote:
台灣的消費者權益無法...(恕刪)


就像我去年的第一篇文章寫的
我不是要錢,也許大家在片面上看到的只是錢
我要的只是他們尊重消費者
我連要求一個道歉他們都說做不到
一開始很多人已經跟我說我不會贏了
為什麼我繼續上訴!
我要讓大家看到台灣財團就是這樣對付消費者⋯⋯

謝謝你的支持
Hi派 wrote:
白紙黑字的文件,看過...(恕刪)


樓主就是被文字遊戲玩了
你還來?
就算是白紙黑字
所以廠商吃人夠夠不用給大家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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