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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級」程度的數學題


LongSong0800 wrote:
與鄰居一來一往剛好打...(恕刪)

國文題:==(沒完沒了)
損失=成本嗎?
那該賺的沒賺到=損失嗎?
有人要用逆向思考方向算嗎?



主角有三,鄰居,店家,少年人

大家多都從店家方面思考,
但是如果是以下方式的話:


1.鄰居最後跟店家補拿50,鄰居虧損0元
2.少年人除了向店家拿到29元之外,還拿到成本15元的鞋子
3.店家付出成本為29+15=44

這是數學角度,如果加上應有利潤6元的話少年人認為他是得到21元的鞋子才對,
如此便是29+21=店家虧損50



報告完畢

至於22頁我說虧100元,那是我主觀看法

LongSong0800 wrote:
與鄰居一來一往剛好打...(恕刪)



鄰居一來一往並無打平喔~


店員給出去了 29 元, 還要給真鈔鄰居 50 元. 鞋子成本 15 元.

以上都是店員或公司的損失共 94元.

6 元的機會成本也損失了, 因為少了賣一雙鞋子賺 6 元 的機會.

所以 total 是一百元.


當然,在年度申報會計, 是 94 元 的損失.
但在投資者的角度來看, 是 100 元.


79哥前幾樓的文章真的好嗆喔
學歷應該很高吧?
不過好在大家吃軟不吃硬
這棟樓才不會變成鞭屍樓
多看幾次79哥的嗆聲
還是搞不懂
這樣就叫真男人?
正解真的就是44元了
天然災害不會連前六元都算進去的
我認為是100元!

1.鞋子的本錢不要看,直接看售價21元

2.找給年輕人29元

3.被騙的50元假鈔



所以是損失100元。

不知道這樣對不對....
大家好!!
刪刪刪...........
..............
越想越深奧,我覺得應該是說:
1.拿假鈔買鞋這個行為,原本是賺到一雙鞋,
  但是因為還有找錢,所以就是賺到一雙鞋 & 29元
2.原本到此為止,店員發現假鈔的話,就是損失一雙鞋 & 29元
3.就算店員拿假鈔跟鄰居換錢,事後被發現也只是把錢還給鄰居而已
  根本不影響

更簡單的想法就是:"你若沒賺到,我就一定沒損失"
所以,鄰居沒賺到,我就一定沒損失
年輕人賺走我的鞋跟找的零錢29元,就是我的損失~

損失一雙鞋,應視為損失15元再加上其他成本與利潤,
15元只是鞋子本身的成本,
利潤6原則包含開店成本 & 雇用店員賣鞋的薪水 & 利潤,
問題就在於這利潤的部分,
你可能其實價錢開高高根本賣不出去,
也可能其實日後會調漲,現在賣掉反而失去調漲的機會,
所以不能一概而論一雙鞋值多少錢

然後就是店員被騙的沮喪和被老闆罵的精神損失...
就結果來說,

年輕人 => 鞋(15)+現金(29) = 44

店 家 => 假錢(50) = 0

所以 就賠 44元
這個問題有個重點
如果是在台灣
店家只賠50
但如果是正人君子就是賠100
看好像蠻多人都說94
可是當初要是賣給別人的話就可以賺那6元


員工向鄰居換50員找年輕人29元

後來發現是假錢賠給鄰居50元

29+50=79元

再加上鞋子的成本15元=94元

21-15=6元 鞋子賣出所賺到的金額

這場交易店家損失94元

另外也少賺6元的利潤

因為鞋子等於送年輕人 也要把損失的6元利潤算進去

總共賠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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