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實際上要去爭取甚麼真的很難,畢竟買賣當下是雙方同意。如果你是車商,5/30買的如果要處理,那5/29買的要不要處理? 5/28要不要處理? 要處理到幾號前買的消費者?買任何東西不都是這樣,買房子如果在去年買高價的,今年房價跌了,可以要求建商依照新的價格退款嗎?買電視隔沒幾天發現降價了,可以要求退款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