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沒有人一樣了吧 wrote:
邀請函活動辦法第七項有寫~中獎金額或獎項超過20000元整,依法應預扣繳10%稅金,若未繳交稅金視同放棄得獎資格~所以是說~假使你重了c-class~等於你不但沒有擁有那輛車~還要付20萬台幣?等於一個月兩萬元貸款開那輛車~且那輛車一年後要還給賓士~是這樣嗎??這樣我買一部新的就好了阿?我一年繳20萬還可以抵車價~幹麻花錢去租車?
兄台所言甚是,
萬一讓我抽中更高價的CLS,那豈不是虧更大了.
想想,我還是選擇不參加比較妥當.
唉!就是愛玩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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