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就一台車, 真可悲, 是沒有其他車可以買了嗎?, 勞斯萊斯休旅車, 保時捷凱宴如果你說你放不下賓士, 那就是活該而己, 趨吉避兇不會嗎, 大好山河啊, 美好時光啊, 前面那兩台買下去啊....浪費時間跟生命而已, 也不過60萬而已。
樓主既然鬧大,二審敗訴其實不會虧更大,反而更能凸顯賓士不但在預約單上做手腳,後面還有更厲害律師團等著修理客戶,是個現代社會的大魔王,沒有超級英雄打怪本事消費者,識相就最好閃遠點,免得受精神, 時間與金錢的三重傷害,不買不訂不受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