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這家人我不僅要搖頭,還要唾棄!剛好內人就是該單位的護理人員,事情發生時我老婆告訴我葉少爺跟她們單位的人炫耀說,他高雄的酒店都去過了!他那天出事情的時候他才開70KM!!!實際上現場速度表停留在130KM...重點是發生了事情!他的態度居然是跑酒店對他是家常便飯!另外正常人發生了這麼重大的事情,應該是懊悔不已,姑且不論他撞死人!他自己本身腿也斷了~葉少爺居然還有心情炫耀他的酒店史。更讓人為之氣結的是葉少爺的父母!事後態度是都是因為清潔隊違規才會導致今天這結果,殊不知他寶貝兒子酒駕超速也是造成這起事故的主因之一,另外她母親也在說謊!她兒子從進院到現在從來沒有昏迷過,何來昏迷指數3??況且葉少爺應該知道自己撞死人才對!所以今天葉少爺會有這些行為!實際上!她父母要負上最大的責任!補上一段!他老爸見到葉少爺的第一句話就是~事情我都幫你處理好了(台語)!無言.....再補上一段 他爸娶的後繼 聽說又年輕又漂亮....這真是我的家庭真美滿.....
ylh126s2 wrote:在台灣, 開100萬以下"便宜車"酒駕車禍出人命關跟罰到"脫庫爛"但如果開 n百萬甚至上千萬的高級車, 很有可能錢給一給就能了事...其中奧妙, 內行的就知啥意思....台灣的官啊....................貪啊!...(恕刪) 比較沒錢的關比較久,多吃點免錢的.真是"德政"...
一定要頂一下...為什麼常看到酒駕肇事的都沒事而且波及到無辜的人,既然法律都規定酒後禁止開車那麼明知故犯的人是不是就是蓄意或是早有預謀,使人致死的除了公共危險罪外能不能再追加蓄意殺人或謀殺罪阿?希望這次司法單位能夠重判這位葉大少爺,大家都在看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