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ggiedavid wrote:最近小弟也是無責任出...(恕刪) 只要有辦理出險,不管肇責多少,都算有出險紀錄,保費都會增加~這個事件看起來,我知道以後該怎麼做了!!撞人的話就去告,被撞就和解!~
unclefly wrote:只要有辦理出險,不管肇責多少,都算有出險紀錄,保費都會增加~ 所以一直有人說的若無肇責,可先用自己的車體險回原廠修,然後再「代位求償」,最後還不是得自己出險…保險公司可調升車主保費…然後代位求償又可從肇事者要錢,怎麼都划算!
大小王子 wrote:第一:你是r350的...(恕刪) 大大您好 感覺你還滿懂車禍的事情~~~請問一下 這個事件...意思是...甲方被撞...無肇責 估要修14萬~~~因為折舊條款....最後只判 對方賠4萬這意思是 好端端沒事被撞 還要賠10萬 撞人的只要賠4萬....年份高一點車保險也沒屁用....那這也就意味著 每年數萬人買二手車的人全被坑殺了?是這樣嗎?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64&t=2718682&p=16#35620716這個案例也是這樣囉?
遇到車禍,報警,有全險丟給保險公司,由對方處理。收工!本案真是集一切錯誤示範的集合,有全險不出,有錢請律師還獅子大開口,代步個幾天就要求18萬。法官判案是自由心證,不k你k誰?不用上訴了,二審通常沒新事證一般以一審為準。下次,如果真要告,請低調,並要求回復原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