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ushius wrote:自備油品加上場地費...(恕刪) 是的,沒有錯。藉由“額外附加費”,“差異性收費”迫使消費者僅能侷限使用維修廠推薦機油的行為正是違反公平交易法第二十條如果所謂使用“原廠機油”沒有收這條“清潔費”“場地費”,而自備機油卻要只要收集幾張消費單據比較,就會發現有違法的問題這是為什麼前幾篇文章說他們一直在改名目,想要規避法條的原因
客訴問題是課長或是廠長等行政人員要負責處理, 保養維修是現場技師處理, 客訴完後我當然敢回去保養, 除非維修技師沒大腦, 上面的人指示他亂搞他也配合, 出事的話技師也要負責的, 再說, 中華賓士亂立名目收費, 消費者為甚麼要息事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