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賓士被殺肉了~台北市立南港興中立體停車場,怎麼辦(圖多)


治安快點好 wrote:
二邊後照鏡(因為左後照鏡整個被弄斷了,所以也不能使用了)、AirBag、排檔桿、
音響主機、中控台及線組、左後窗玻璃、左前車門鈑銬、PAPAGO及週邊器材等。
...(恕刪)

這些零件去材料行買/調料應該只有10來萬吧,除了鈑烤外,我覺得應該都可以自己買來組,雖然我自己沒換過所有的東西,但以我看過的W210/W202 WIS應該是不難...
治安快點好 wrote:
這幾天真得茶不吃飯不...(恕刪)

感覺都是這代被殺肉 是因為熱門車嗎?
材料市場搶手所以才.....
老闆應該不會叫你賠吧
之前也有一台mini停東區停車場原地被殺肉
最後找了議員,不知道後來情形如何了??
原po節哀...
真的感到十分痛恨這些小偷,請問是在過夜的時候發生的嗎?
竊盜罪該判重一點
不然放出來還不是一樣在偷
朋友的車被殺肉後來也是不了了之
公司車,只要不是你偷開的,由公司費用處理是理所當然的。你的在意是對公司的不信任也對你自己的不信任。
不過如果老闆跟我說“沒關係,公司負責”,那我真要做牛做馬了。

sudustar wrote:
公司車,只要不是你偷...(恕刪)


我現在在一家電腦CNC上班 就是做洗床的那種 之前有一位新進同仁 設計圖設定錯誤 導致電腦洗床撞針 因為那台洗床是日本進口 很貴 一台要幾百萬 後來維修之後 日本報價三十萬 我們老闆也沒有叫那位闖禍的新進員工賠錢 畢竟你也是為公司做事 真希望你老闆也是一樣佛心來的囉
這個停車場我停過 管理還行啦

公司的車如果是給樓主保管

那也盡了保管之責 為什麼這樣說了

都已停到有管理員24小時管理之室內立體停車場

照理說有多支監視器和管理員定時巡邏

會被偷真的不關樓主的事

除非樓主停到路邊或偏僻的地方

那公司還有理由去灰

carmaster wrote:
竊盜罪該判重一點不然...(恕刪)


非常贊同

實在是罰太輕了

罰重一點我看還有誰敢手賤

看來 車子還是不要在外面停過夜才行阿@@"~

但是 防不勝防 要偷 半小時之內也是偷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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