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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中華路車禍之後的悲劇...


NOSES wrote:
對阿...蘋果不是很...(恕刪)


蘋果記者們,你們被看輕了

NOSES wrote:
對阿...蘋果不是很...(恕刪)

我記得他們連陳楚河他爸喪禮都有報了,
跟媒體很麻吉的胡市長他們也很敢,
怎麼這回...
是不是他爸花錢收買記者阿
因為如果報個太多
他們家生意也不用做了
法官敢不畏勢力重判

我就相信台灣有法律
堅持日系才是王道
唉...這樣的悲劇總是時不時上演著...

立委豬公們,真有什麼無法告人的理由,無法修法嚴懲這些敗類。
至少,立法開放槍支合法~讓行人可以正當防衛啊!
如果真的開放,在下要扛著火箭筒在街上走,哪個想投胎的垃圾敢酒駕,我很樂意送他一程。
我也很 ...不爽!
但依照慣例...
駕駛賠錢就了事..
有錢人麻.....
台灣法律...哀.......有錢有勢人專用!
私心希望葉姓駕駛最好是斷手斷腳的好

以後千萬不要再危害社會。

期望台灣能有記者夠有膽量,繼續追蹤報導
支持酒駕就判重刑~五年以上徒刑(不得緩刑)或易課罰金50萬起跳!!

支持酒駕就判重刑~五年以上徒刑(不得緩刑)或易課罰金50萬起跳!!

支持酒駕就判重刑~五年以上徒刑(不得緩刑)或易課罰金50萬起跳!!

至人於死~判死刑!!!!!!!!!!!!!

這傢伙真是他媽的害人害己~讓好好一個家庭破碎了~
59478 wrote:
我一直支持酒駕致人於死者,判死刑!!


我的看法是 :

凡是臨檢查到酒駕一律唯一死刑, 當場槍斃無須庭審. 拒絕酒測一律視同酒駕槍斃.

愛酒駕的人本來就是不定期殺人犯, 與其等他有一天撞死人, 不如提早為社會除掉害蟲. 死他一個總比被他害死多人要好.
玩 Skyrim 吧!
我又打了長篇大論的信給朱學恆了!
大家也來幫個忙吧
因為對方有可能丟錢塞住各個媒體的嘴了
連蘋果也淪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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