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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03 狀態更新,目前接受捐款專戶帳號如下:


henryk wrote:
肇事者應該負責小女孩...(恕刪)


恕我直言,他連自己的將來都沒有任何規畫了,還要他負責別人家的小孩 ‧‧‧‧
中午還在熱門討論區,怎麼過個2小時就不見了,還要自己蒐尋此篇...浮上去
popenick88 wrote:
恕我直言,他連自己的...(恕刪)

他生意做很大耶。沒空。

momsf wrote:
可悲的01難道只剩下給人 炫燿的功能嗎?
...(恕刪)


『總有一些有錢人會放任自己拉的屎在社會上糟蹋別人 』
雖然自己選擇的是寶馬,一樣100%認同樓主的訴求~!
請第一大論壇小惡魔01正視自己應有的尊嚴...
發揮自己的影響力給大眾好一點的觀感,同時也是做善事消災積福~

『總有一些有錢人會放任自己拉的屎在社會上糟蹋別人 』
~Bryan%

timmin000 wrote:
同樣身為賓士車主,感...(恕刪)


台灣的法律..是保護沒品的有錢人......



C63 AMG酒駕男..
‧°∴°☆﹒°☆﹒﹒‧°∴°﹒☆°∴°☆﹒﹒. °.﹒‧°∴°☆‧°∴°﹒☆ ☆°.﹒‧°∴°☆°
酒駕每天鞭刑100下新加坡模式 + 去腎-粒 + 哇眼睛. 看他還能不能假笑
希望有幫助小女孩的管道
小孩還這麼小,好好的家庭就被一個爛人毀了...
可能要一個大官或知名度大的人出事才會立重法,人不為己,天誅地㓕,乾脆來一場戰爭,重新洗牌,台灣已經被那些政客搞的烏煙瘴氣
實在是讓人很感傷...

這社會還有正義還有天良嗎?

修法?
過去五十年來, 立法院一直都是藍軍過半!
您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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