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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03 狀態更新,目前接受捐款專戶帳號如下:

同樣身為台灣人,感到很難過
同樣身為高雄人,感到很難過
同樣身為開車的人,感到很難過
同樣身為早上運動的人,感到很難過
同樣身為守法的公民,感到很難過

請問同樣身為賓士車主....會感到比較難過嗎?
M-Benz應該把酒駕肇事者及他的家屬列拒絕往來戶

撞爛一台,別想買下一台了

既是精品,應該捍衛品牌名聲,豈容自家商品變成殺人工具

我有看到,法律規定不能酒駕,不得體罰,偏偏就是有人不受教,對其那些以身試法,靠勢它家有錢的人,拒買它們的東西,讓它坐吃山空,富不過二代,很奇怪這種卡,還可以開雙B,很奇怪好人都開國產,為什麼那些人會開雙B呢,追究起來還是犛遠折十年教改,改的不倫不類,害慘這個社會,現在開車都會問有品還是沒品,害我都不敢開好車,就怕被人誤會財大氣粗,這個社會生病了,好人沒法出頭,壞人卻一直強出頭,我想該組個復仇者聯盟,讓台灣幫派知道什麼叫做白社會,不過當然法官要佔在我們這一邊才有可能,,,,這又扯出十年司法,,不想說了,看破紅塵,

zackjtl wrote:
M-Benz應該把酒...(恕刪)

剛看一電視
肇事者或他有錢老爸到現在都沒有去被害者靈堂上香道歉
真有他的
希望老天有眼...惡有惡報
剛在google上搜到01上關於此車禍的討論,結果鏈不進去。

01,為你感到羞恥!!!

衝出封鎖線 wrote:
靠勢它家有錢的人,拒買它們的東西,...(恕刪)

買什麼東西
他請你吃PIZZA差不多

(根據八卦版的討論)

千萬別請我吃PIZZA 感激

hicc603 wrote:
剛在google上搜...(恕刪)


如果媒體的中立立場遭到了質疑,
那就代表很快就會失去反對的那一方了.......

支持酒駕以殺人罪論處,
並依酒測濃度多寡衡量犯意之程度!!
剛看一電視
肇事者或他有錢老爸到現在都沒有去被害者靈堂上香道歉
真有他的
希望老天有眼...惡有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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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禍害怎麼不乾脆在車禍當下就直接死掉啊
留下來還要浪費醫療資源

E04~

大興小興 wrote:
立委>不是代表民意嗎?
類似,事件已經發生這麼多次了,不應該修法嗎?...(恕刪)


酒後駕車
我們的豬公立委是最大宗
因為有權對警察施壓抽單
根本上不了新聞
天底下哪有人笨到訂定對自己不利的法案

要立委修法嚴懲酒駕
叫阿婆生小孩還比較有可能
SHIT HAPPENS!!
納命來
納命來

...........................
納命來 ...........................

納命來 ...........................
納命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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