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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更新)31歲我終究還是賣掉愛車 C-class【關箱心得分享+5年總花費分享】

很不錯的觀念轉換,在大台北開車,使用者經驗真的沒多好,到哪都是塞車,車位難找,開了賓士也不敢亂停,每次下雨,都要洗車,不然自己也看不下去,這些心理層面的擔心,真的是很啊雜!

而且光是不買車,就是一個很好的投資

況且樓主,當初是把車子當成生財工具,作為他個人年紀輕開業初期,增進客戶信任感的道具
這部份由樓主字裡行間可以略為感受

另外,多數台灣女性,都不買車,光這樣,都可以養出每年出國的經費了,開車的經濟性真的沒有可比性
只期待將來無人車能更進步,將來不用買車,直接叫無人UBER,不用養車,不用管車位,車上也沒有陌生人司機,舒適多了。
何嘎嘎 wrote:
看了這篇以及樓主五年...(恕刪)


您說的完全正確。

至於為什麼分期....
答案很簡單:因為如果沒有分期活動,我也不會願意花10萬多買白牌了....
康拉德 wrote:
2、為什麼連機車要分期付款? 因為這是我的痛啊!
五年前現金買汽車的時候,由於沒有跟會計師討論過就直接買,故這五年來汽車完全沒讓我公司扣抵到任何營業稅營所稅,對此我耿耿於懷,所以我發誓未來無論買汽車或機車,都要儘可能掛公司、分期租購之類的,算是不經一事不長一智。


單純來回這段的
身為一個財務會計從業人員,對於這段感到困惑且不解

一般公司買高級車會考慮利用租賃公司長租,掛R牌,是差在以下兩點
營業稅:
營業稅法第19條明文規定,購買乘人小汽車其進項稅額不得扣抵,但租車的進項稅額依法是可以扣抵,所以硬生生差了5%
所得稅:
依據所得稅法查核準則第95條規定,車價超過250萬以上的部分不得計入折舊費用,但樓主這台C應該沒這問題,我猜樓主直接掛在自己名字下面導致沒法折抵營所稅

透過租賃公司雖然省了營業稅營所稅,但會多了支付給租賃公司的利息費用,就要自行評估是否划算
其實,如果您早點發現此問題,還是可以把車賣給租賃公司進行上述操作

回頭來說,針對機車並無相關規定,分期或是直接現金全額購買並沒啥差別
我知道三陽剛好有分期活動,不用白不用

離題了..
CLEARLY BETTER wrote:
折舊支出>新車購車212...(恕刪)


算是便宜賣給我的朋友囉~
黃阿土司機 wrote:
可能是購車的優惠方案...(恕刪)


很多人說分期很怪..... 但我覺得這才是正常吧?
我倒是覺得當初拿200萬現金買車才是白癡.... 現金在手上真的比較有安全感

我只要能分期、或是能累積現金紅利一定堅持刷卡,
7-11買45元的咖啡都一定刷卡+累積點數...
很棒的心得關箱文
想請問樓主車子賣多少?
jasonhustock wrote:
有時候資金需要周轉?...(恕刪)


我從來不借貸、也不需要週轉... 說實話我也不想賣;
單純就是當初設下"五年後賣車"的目標,是目標就一定要完成,不然我會渾身不自在。
何嘎嘎 wrote:
單純來回這段的身為一...(恕刪)


其實是這樣的.... 當初我腦衝,用現金買C-class.....
又因為節省保險費關係,掛在我家人個人名下...

但當年度會計師直接告知,這樣買不能節稅。

我整個抓狂。

我發誓未來這些東西都掛公司名下....
Anderson Hsiao wrote:
很棒的心得關箱文想請...(恕刪)


本文有提 賣給我朋友94萬
不清楚你的想法
既然尋車中 不是就繼續順順的開 何必賣掉?
改騎機車?
如果騎機車就夠了表示無買車需求
當初又何必買車
現在又何必賣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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