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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03 狀態更新,目前接受捐款專戶帳號如下:


a.ming wrote:
我是覺得~小女孩爸媽...(恕刪)


是呀,撐到大學應該都沒問題

不過她可能會專攻一些危險物品的化學科系

學成之後.................................
QQ_Chen wrote:
可以請蔣大出來說明嗎...(恕刪)


01不要光是個商業網站~
也要有點社會責任好嗎?????


一直砍是怎樣~光只會賺錢的網站~
連讓人替小妹妹發聲也有問題嗎???


likeyoudady wrote:
葉男的母親(四十六歲...(恕刪)


嗯,教育真的很重要,小弟年幼至出社會階段為止,家裡的教育體制

就是很傳統的嚴懲教育,不怕大家笑,我受過以下的方式懲罰:

一、巴掌

二、皮帶

三、掃軸抽出幾隻,綁在一起,台語稱此武器為:修些呀

四、軟水管,台語稱(虎速管)

五、半蹲體罰

六、全裸把我丟出家門=.=順便反鎖

七、跪罰(雙手貼耳際高舉)

各位知道嗎?受到這樣嚴厲的懲罰,我其實只是犯了啥錯誤?

偷媽媽50元去打電動、偷了雜貨店裡面的一包零食、小玩具

說謊、蹺課

看似應該不致於受到如此嚴懲吧?

不過,當我成人以後,我其實很感謝當初我父母親給我的教育

(寧願打死,也不願生禍害)

當我還不知道對錯分際的時候,碰觸了第一次的錯誤,馬上受到極度嚴重的懲處

這對我來說,代表著:以後死都別碰了,太恐怖了@@.....

所以,我以上說出來的錯誤,我都只犯了一次,從此不再犯。

(除了說謊啦,有時候還是要有善意的謊言嚕︿︿)
這些酒駕害人害己的渣渣,他們的行為是在為他們的父母與子孫造孽消福!
我相信會有報應的!
支持修法加重酒駕與酒後滋事傷人的刑責!
身為無錢無勢小老百性就是可憐,很感嘆台灣的法律.不只酒駕連蓄意殺人都只關個15年

進去後表現良好服個一半刑期也可以假釋...

在這邊反應根本沒用找民意代表也一樣,如果今天被人殺被死酒或駕撞死的是哪位知名人士

或什麼人權團體的家屬,哪可能改變的機會就比較大了...

kyoufu294 wrote:
每日一貼 直到那混蛋...(恕刪)


多謝大大的人肉搜索,我會廣為流傳牠作的好事的
01為什麼要刪啊
幫助人是好事呀
不解..不解..不解..不解..
stevennash1 wrote:
國父的孫女條款~不知道大家感覺如何...
立法繫安全帶了...


酒駕!
修法?
可能要等到某"高官"變成被害者才可能被放大檢討吧~


記得Nissan曾有研發酒精感應式排檔,希望未來能應用市售車上~
自己曾在台北市開車
在復興北路及長春路口等紅燈時被後車酒駕"推撞"
肇事者剛從附近某家酒店開車出來.最後"選擇"私下和解
如果修法酒駕同殺人罪
最重判死刑,會有多少人敢在酒駕?
敢發聲公平跟正義越來越少了
冷漠到最後受害絕對是自己!
另外忍不住抱怨就是台北市治安真的越來越差了!
肇事者有權有勢,手要伸到哪裡都行
有些社會上的"潛規則"
只能做,不能說丫...
大家知道為什麼會被刪文了吧...


支持以殺人犯標準來判刑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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