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不只有酒後駕車要重罰,公開鞭刑也不錯阿。還有阿,醉後攻擊行為也該罰(司機或醫生),太多人藉酒裝瘋。或是直接把人標記出來,半年內不能喝酒,每天要到警察局或醫院測是否有喝酒,一天沒到就直接發佈通緝,搞不好這些人喝酒也是會盧家人,反之也是為了保護家人,總之就是麻煩點就是了。加重酒稅、煙稅這些非生活必須品,但會造成國民身體健康傷害。不過在台灣這些只是幻想,我覺得管理的重點要讓被罰的人感覺到"麻煩"。
馬英九不是講了嗎,台灣未來要朝向少判死刑,也盡量不執行死刑了嗎?以這件案子死直接間接死了2位無辜的老百姓看肇事的這王八旦的家世背景我看連要關起來都不太可能,加上南部的司法人員普遍很懶,這次大概又雷聲大雨點小了,我们只能無奈的希望亡者一路好走,祈禱下次再有酒駕肇事撞死的是台灣全島那些有權有勢的人才會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