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夭壽的拖吊場 VS 威猛的賓士


jerry11006 wrote:
Mercedes-Benz剩下一個輪子,居然還可以從拖吊車上掙扎下來。厲害!

但霸王硬上宮的拖吊車,才是更可惡的......


自己違停怎麼不說?
還在那邊顛倒是非!
靠很邊,低底盤不好拖,仍應被拖走
你所謂的不能拖~還是被拖,這樣叫硬拖,這叫被霸王硬上弓
請問,轉彎處不該停,硬停
請問你是不是也在霸王硬上弓?
為什麼不會反省?!
永遠都是別人的錯?自己的錯都不先反省?

jerry11006 wrote:
聲明以下有不雅言語請...(恕刪)




被拖吊應該的



不該弄壞車



這個拖吊車司機是新手嗎?

還是這台賓士太難拖了??


我在徐州路台大宿舍自助餐前面,

親眼看過10秒拖一台的拖吊車,


可憐的小黃司機,

現在他們去吃飯都要大家輪流幫忙顧一下車,

不然進去買個午餐出來車就不見了....


不過違規就是違規,

不要違規就沒事了!!
看了只有一個字: 爽

有幾百萬可以買車, 沒50元可以停車

也算是台灣奇蹟啦!
這個要拿影片請車主回原廠維修然後請求拖掉車賠償才對
看過大家的看法後覺得很奇怪, 很多人說就事論事, 違規拖吊這沒問題, 拖吊車把車損毀也要賠, 就事論事
也說不然的話我看到違規的去砸車也ok因為他違規在先...
這不對吧, 請大家記住, 拖吊車是有警察在旁, 也就是說, 他算是執法單位, 或是協助執法單位, 技術不好要加強沒錯, 但是因此把車子損毀了不該還要賠償, 記住, 他們是執法單位!!

還是台灣的人民都被寵壞了...
車主車被拖壞,那就只能申訴求償囉

但是,對執行公務的警察罵三字經

警察先對他開一張違停罰單,再移送給地檢署,偵辦妨害公務的刑責

車主,要求償車子的損傷、要繳罰單,又要跑法院處理妨害公務的事

省了幾十元,多了這麼多麻煩

傻子也知道這樣不划算

還是多花點停車費,少惹一些麻煩好







email_stevie wrote:
這個可比pit stop級的快速服務!

哇!!! pit stop 都出來了,還要加根棒棒糖會更像!
而這一切都是前因跟後果!
嘴吧好臭
觀念偏差


這就是台灣的下一代?
違停跟執行拖吊是兩碼子事

車主違停故然有錯在先
但執法單位在非緊急必要狀況下,必須保障車主的財產安全不受破壞,若情況危急下導致車主財產受損或毀壞,車主亦得向國家或拖吊業者主張求償,行政單位也應提供行政協助,行政罰則歸行政罰則,私有財歸私有財,分開處理才有理,行政罰則也可視情況追加責任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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