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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中華路車禍之後的悲劇...

朴龍栱 wrote:
下次除非是有酒駕者衝入總統車隊,或者撞到副總統的家人
才會有修改的可能.
就像後作強制安全帶條款,孫穗芬一掛,馬上就來(恕刪)


那可能要開坦克車才有辦法衝進總統車隊.....
因為 重機 前導 隨護坐車 批哩啪啦一長串的車隊

交通法規 一直沒有 懲罰性罰則的概念
一張超速罰單 加入懲罰性罰則 一次罰幾十萬都可能

我的一個親戚 被一個開賓士的撞倒 終生要裝人工髖關節
對方事後死不認帳 裝皮 還肇事逃逸 真他X的
惡性重大根本就應該直接判死刑 馬上槍斃

不知道上次在高雄發生的"警察之友酒駕撞傷2警"
那件事怎麼樣了?

在我眼裡看來
孫穗芬一掛 --> 報紙治國
阿妹演唱會 歌迷票不見 --> 報紙治國
這兩個都跟名人有關, 相關單位馬上改!!

某人被家暴 --> 報紙治國
一堆人酒駕造成別人死亡 --> 報紙治國
一樣見報了,可是有關單位就是不改
立委忙著跑黑白帖,作公關,
拜託 他們叫立法委員,不是叫做治喪委員耶

一個立委跑單一家的紅白帖 讓該家主人臉上有光 走路有風
全家的票就倒給他,認為他是一個好立委! OMG!!!
可曾想過,他若立好或修改好一個法案,造福的可是千千萬萬的老百姓
忘了這種可笑的小我吧

如果要報紙治國,不是應該 社會上發生什麼事
相關單位的人看到就應該去思考相關法案修改的方向了嗎?
竟然 讓錯誤一錯再錯 真不知道他們在忙些什麼

我只能說 全部砍掉重練比較快
也就是說, 那些人全部丟去填海吧.....

跟韓國人比
台灣人不團結 只顧自己 道德觀薄弱 國家意識社會意識匱乏
沒有統一明確的價值觀
造就了現在的台灣 政客的天堂 奸商的樂園
這是我的感想
168hoya wrote:
各位網友們~大家是不...(恕刪)

本來就靠不住,我希望有網友可以發起遊行抗議,或是集體投書政府,我願意簽上我的名字,希望政府修改法律!
不然我看這位有錢人,他老爸又要用一堆錢把事情搞掉了!!這樣誰去保障被害者???
然後他兒子就又沒事,繼續開著他的跑車,然後喝酒!!
如果又碰到一個運氣不好的...就....

gkx007 wrote:
現在死三個了,天啊~...(恕刪)


到時合解了還不是輕判了事
都能開C63了
有什麼事花錢沒辦法解決的?
台北/ Steve Lee

amachi wrote:
遊行算我一個!!喝酒...(恕刪)

20年會不會太輕....
至少來個無期徒刑

這次真的超怒
讓人心疼的小妹妹~~

讓人無語的法律~~

還有好多要努力的地方

台灣加油 = =

說真的,大家用心去想想..
其實酒後駕車就已經是蓄意謀殺的行為了!!
因為你明知道喝酒後會使得頭腦恍神意識不清嚴重威脅到其他用路人卻還是要酒後駕車!!
由此可見酒後駕車撞死人就是有預謀的蓄意殺人,
此罪應該被判處死刑並將殺人者的所有財產轉贈給被害人的家屬!!
as1897997 wrote:
說真的,大家用心去想...(恕刪)

我只能說酒駕撞死人跟"謀殺"沒二樣!那怎麼會一堆人用錢就可以撫平的呢...
縱放殺人犯,他只會一而再再而三的重覆他的行為而已,因為他沒在怕....
到底是誰養成這些人沒在怕的呢...政府真的保護人民了嗎??
台灣已成犯罪者的天堂
對加害者講究人權,刑罰很輕,
受害者又何辜?
只要沒有高官顯要受害,
權與法就顯得無關緊要,
這些年來社會經濟與社會秩序,都在沉淪.....
往後的未來很教人憂心,
不知何時才能再亮起一盞明燈....
光輝生存在這片土地的人.....

如果還要生在台灣,下輩子投胎請一定要找有權有勢有錢的人家去投
拜託!! 大家聯屬好嗎??

我真的很討厭人家喝就又開車

不知道自己是誰了還硬是要開車

沒醉沒醉想騙誰阿!!


就後開車真的要加重刑責!!


我乾媽也是被酒駕的撞死

肇事者根本沒有悔意


快聯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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