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龍栱 wrote:
下次除非是有酒駕者衝入總統車隊,或者撞到副總統的家人
才會有修改的可能.
就像後作強制安全帶條款,孫穗芬一掛,馬上就來(恕刪)
那可能要開坦克車才有辦法衝進總統車隊.....
因為 重機 前導 隨護坐車 批哩啪啦一長串的車隊
交通法規 一直沒有 懲罰性罰則的概念
一張超速罰單 加入懲罰性罰則 一次罰幾十萬都可能
我的一個親戚 被一個開賓士的撞倒 終生要裝人工髖關節
對方事後死不認帳 裝皮 還肇事逃逸 真他X的
惡性重大根本就應該直接判死刑 馬上槍斃
不知道上次在高雄發生的"警察之友酒駕撞傷2警"
那件事怎麼樣了?
在我眼裡看來
孫穗芬一掛 --> 報紙治國
阿妹演唱會 歌迷票不見 --> 報紙治國
這兩個都跟名人有關, 相關單位馬上改!!
某人被家暴 --> 報紙治國
一堆人酒駕造成別人死亡 --> 報紙治國
一樣見報了,可是有關單位就是不改
立委忙著跑黑白帖,作公關,
拜託 他們叫立法委員,不是叫做治喪委員耶
一個立委跑單一家的紅白帖 讓該家主人臉上有光 走路有風
全家的票就倒給他,認為他是一個好立委! OMG!!!
可曾想過,他若立好或修改好一個法案,造福的可是千千萬萬的老百姓
忘了這種可笑的小我吧
如果要報紙治國,不是應該 社會上發生什麼事
相關單位的人看到就應該去思考相關法案修改的方向了嗎?
竟然 讓錯誤一錯再錯 真不知道他們在忙些什麼
我只能說 全部砍掉重練比較快
也就是說, 那些人全部丟去填海吧.....
跟韓國人比
台灣人不團結 只顧自己 道德觀薄弱 國家意識社會意識匱乏
沒有統一明確的價值觀
造就了現在的台灣 政客的天堂 奸商的樂園
這是我的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