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478 wrote:我一直支持酒駕致人於...(恕刪) 贊同,國內該正視的議題一直都不願意去討論,專門討論那種沒有意義的!!!國內酒駕越來越嚴重,難道還要撞破多少別人的家庭,幸福,政府才願意去正視這個問題!!!酒駕在台灣好像就是,我有錢,和解就沒事了!!!還管什麼初犯累犯,一次就要斷根了,難道還要等他撞第二次才可以??放回去再讓他撞第二次嗎?那人人走在路上平不平安還要看運氣!?自己有注意交通安全還不是一樣出事!台灣實在太自由了!!!難怪亂象不斷!!看看新加坡,馬來西亞對於酒駕,毒犯,性侵,是如何判決的!他們有誰說太嚴格嘛?做人不都是要往前看,求進步?但我在台灣一點都看不到!只有一個字"亂"!每個人都想當總統,每個黨都想執政,但有誰真心的替台灣著想?有誰真心的愛台灣?有誰真心的在為人民謀福利,有誰是真心的想要把台灣弄成一個美麗的寶島??還不都是為了錢錢錢錢,滿口仁義道德,私底下做的事情卻都沒一個能看的!喝酒開快車,我只有一句話送你們,想早點死就自己開車衝進去海港裡!這樣比較快!!別人還想要幸福的過他的人生,你沒有權力剝奪!如果可以,有人發起要遊街抗議修改法律的,我一定參加!!!
kb200163 wrote:贊同,國內該正視的議...(恕刪) 遊行算我一個!!喝酒抓到無人傷亡最少3年有人受傷最少7年死亡20年!!!!!!!!!!!!!!通通不得易科罰金+緩刑,看誰還敢沾酒上路,中國人老愛自視甚高,沒有嚴刑峻法也是管不住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