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興小興 wrote:
上個月公司剛賣掉一台94的<E220 媽裡個B>18萬,
一般人會覺得高出行情許多,但原漆狀況很好,該換的都換了。
小時候家境不好,現在好一點了,有能力但也不會去做(也怕被說閒話),
隨著年紀增長,覺得把多餘的錢捐給需要的人,像陳菊那樣對<我>來說反而比開賓士更快樂!
看過身邊的~
1.開C230K~卻連過路費也付不起。
2.老賓士的牌掛在<較新>的賓士上(外匯車)。
3.4年車(E280前後配),換胎花個4萬多就 唉 唉 10 10。
只能說~不犯法,喜歡就去做吧!
是陳樹菊不是陳菊~兩個身材差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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