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我之前的車被偷.14天後是找回來了.人也抓到了(汽車旅館.嫖妓中.還吸毒).
結果呢.......
車子撞得坑坑疤疤的.音響什麼的也被拔走了.
車上加油用的信用卡也被盜刷金飾十五萬...(好險我有掛失)
超速罰單兩張.闖紅燈一張.路邊停車5張共360元.
尋獲時當天晚上11點還要去保安大隊領車.指認嫌犯.
(那些警察態度有夠好的.好像我幫他們做了很大的業績?)
這傢伙還真行.前科厚厚一疊.約有一個煙盒這麼高!(他才36歲而已)
槍砲.贓物.毒品.偽造文書.傷害等....什麼都齊了....
而且才剛因縮短刑期假釋出來.
好啦.我車也不要了!
請來回收的人來沽.五萬塊成交.(01年cefiro.當時是07年)
後來收到法院寄來的判決通知書.
講了一大堆.足足有4頁.
一下又什麼累犯情節重大的.
一下又因什麼減刑條例而視為執行完畢的(前科)
阿結果勒.....惟犯後坦承犯行.態度良好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
主文:
XXX竊盜.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阿是怎樣.6個月!
像這種人你判他6個月!其他的毒品什麼的案子再加一加.是能再關它多久!
會不會又減刑?還是3.5個月後又可以假釋?
這樣的刑責.難怪台灣竊案這麼多了!
還有更氣人的呢!!!!!!
事情發生後的約一年多.
我在信義路上的鼎泰豐看見了它.身邊還跟著兩個非常像酒店小姐的年輕女生.
因為穿著的關係.本來還不是很確定.直到聽到了它的聲音.我馬上就認出它了!!
接著它就馬上開走了在門口違規停車的黑色BMW 735.(最好是直接停在門口啦!我本還以為是什麼大老闆的!)
我還衝出去記下了車牌.馬上打電話請我弟幫我上網查一下是不是贓車!
結果車牌沒問題!唉.......
那陣子心情一直很低落.覺得世界真是不公平.
難道真的是"殺人放火金腰帶.造橋鋪路無屍骸".............
法律!到底是保障了誰??
內文搜尋




























































































